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7日讯近年来,山东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实施,在全省开展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按照《关于加强美丽示范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评定办法》有关要求,在县级初验、市级审验的基础上,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对各市申报的拟建省级美丽幸福河湖进行了验收。现将通过验收的河湖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至11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提供书面异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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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新闻记者 王卓睿 泰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