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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东方大律师”是上海律师行业最高的个人荣誉称号之一,自2007年起,每四年评选一次,每次遴选10人。获评律师都是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良好职业操守和社会影响力的佼佼者。即日起,《解放日报》连续刊登对第五届“东方大律师”的专访,展现上海律师风采。

朱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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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上油彩,穿起戏装,咿咿呀呀唱起京剧,很少有人会相信,台上这位长髯老生是一位律师,而且还是上海滩的顶尖律师。

“其实京剧中的哲学对我影响很大。”朱小苏说话明朗轻快,“戏谚说‘没有小角色,只有小演员’。对律师来说,也没有小案子,所有细节都值得反复雕琢。”

朱小苏的主要专业特色,一度和他的爱好一样“小众”——破产法。他解释,在中国,“破产”是大家忌讳去谈的词,但其实,破产具有拯救保护功能,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很多企业可以涅槃重生。

2007年《企业破产法》生效后,朱小苏就投身破产重整与清算领域,并成为目前上海首批自然人破产管理人之一。如今,他已经是该领域的顶级律师,2019至2024年连续入选知名评级机构钱伯斯的推荐榜单。

不破不立
企业如此,人生亦是

见面那天,朱小苏刚忙完一个保交楼项目,有当事人来律所送锦旗。这对夫妻千挑万选东拼西凑才在2019年花900万元买了一套别墅。因为开发商的债务危机,房子被查封,产证都办不出来了。

“我们接手的时候,有77户购房人还没过户,现在他们陆陆续续都在办产证了。每次交流都很感慨,房子关系到一辈子的积蓄,很能理解他们的焦虑和无助。”朱小苏说,案件中有成百上千对债权债务关系,错综复杂,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利益,他们每一步都慎之又慎。

2006年初入职场时,朱小苏也曾很迷茫。从上外法学院毕业后,他去荷兰莱顿大学读书,还在海牙国际刑事法院实习,不菲的实习津贴反而衬得正式工作薪酬微薄。每天的工作简单零碎,各领域都有业界大咖,不知何时才能出头。碰巧,2006年《企业破产法》颁布,确定了“管理人中心主义”,指定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担任管理人来处理破产程序的所有事务性工作。朱小苏所在的华诚律师事务所尝试申报,并顺利入围上海高院首批20家破产管理人名册。

“我很兴奋,仿佛看到了未来稳定的案源和丰厚的报酬,感觉要走向人生巅峰了。”朱小苏笑着说,可现实给了他不小的打击——两年内,法院没有指定任何破产案件。2009年,终于接到第一件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却是个无人员无财产无地址的“三无”案件,只是去走流程。不仅没赚到一分钱,还倒贴了2000多元法院公告等费用。

很长时间里,朱小苏和同事们都在摸索前行。2010年,他接手了一起度假村破产案。第一次去了解情况,就被员工围堵并辱骂,有人叫嚣“不把拖欠的工资付了,今天就横着出去”。朱小苏一遍遍地解释,到了晚上离开前,这些人开始拉着他嘱咐:“我们的工资全靠您啦!”后来,通过破产财产处置,员工们顺利拿到了工资,当地政府也送来了锦旗。

破产案件中,能得到圆满清偿的毕竟是少数,多数均是以企业倒闭清盘收尾。2015年春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一位不速之客突然找到朱小苏,是他办理的一家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兼大股东W先生。

W先生因刑案入狱,小年夜刚释放。他在狱中一直让妻子带话出来,说企业一定不能破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但后来公司还是被清盘了。朱小苏说:“他一出狱就找上门来,很担心是要找麻烦,我预设了很多场景,甚至想过报警。”可对方却很平静地说:“朱律师,我今天是专程来感谢你的,企业存在,我就会一直牵挂,清算后才真的放下了执念。”

那一刻,朱小苏感受到了被认同和理解的温暖。“如果说IPO是办红事,那企业清算就像办白事。这项工作有些类似入殓师,要平稳且合法地把各种问题都清理得干干净净,让企业平稳退出,是很有价值的。”

深耕与创新
为行业尽责,为社会尽心

2014年,上海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上海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并公布了下一步将在破产审判方面着力推进的九项工作重点(业内称“破九条”),引起了实务界的热烈反响,有人说,上海破产法实务的“春天”来了。

“‘破九条’的出台标志着上海破产审判进入了加速推动的阶段,激发了更多从业者投身其中的热情。”朱小苏说,2019年后,随着上海破产法庭和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上海破产业务有了更专业和高效的平台,破产管理人队伍也从2014年的49家壮大到如今的100家。

去年朱小苏接手了一家企业的案子,共有13栋楼,开发商破产后,其中10栋楼都办不出产证。他们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创新,为企业腾笼换鸟,盘活了地块,提升了周边的价值。

朱小苏说:“通过破产程序,可以合理处置债务,实现社会资源的再分配,而如果有机会通过破产重整,让濒危的企业重获新生,不亚于医生治病救人,意义深远。”

2023年,世界银行推出新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上海成为代表中国参与世行评估的唯一样本城市,“办理破产”一直是世行营商环境考评的一项指标。因此,这些年朱小苏也参与了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多项立法、修法和调研。

“我们提了很多建议,现在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里,‘破产’也有了存在感。”他说,“条例特别提到,‘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办理破产相关业务时,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当予以配合’。这就相当于给了管理人一张通行证,为管理人履职提供更多保障。”

朱小苏还参加市管协专班,参与了全国人大上海代表团两会中提交的《关于修改企业破产法的议案》建议稿的撰写,大部分建议都在《破产法》修订草案中被采纳。作为区人大代表,2022年他结合专业和志愿经验,连续提交社情民意建议13篇。

“美国著名破产法学者查尔斯教授说过,破产法也许是最后一个可能出现法律通才的法学领域。”朱小苏说,“希望通过我们共同努力,让上海破产行业成为一个高度专业化、市场化,协作紧密且充满活力的法律服务领域。”

来 源|解放日报

记者 刘雪妍

编 辑|冯小瑜

校 核|张行之

责 编|袁 琳

审 核|张发胜 徐连宗

声明丨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市司法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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