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毅 佛山报道
近日,广东简一(集团)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一”或“简一公司”或“简一集团”)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闽民再615、616号民事判决书,源于高时2016年起诉简一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的案件。
早在2016年《中国经营报》就曾刊发《高时石材起诉简一陶瓷 家装业现“瓷石争论”》一文。彼时,“高时诉简一案”引发行业关注,一家是石材企业,一家是陶瓷企业,二者为何对簿公堂?
高时在诉讼请求中只提出“1块钱”的赔偿,并要求简一停止使用“大理石瓷砖”作为商品名称。
该案件在长达8年时间里历经了一审、重审、二审、提审等诸多民事诉讼法律程序后,终于在今年10月落槌定音。
对簿公堂
日前,简一收到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定,原审以“大理石瓷砖”构成虚假宣传为由禁止简一公司使用“简一大理石瓷砖”有误,应予纠正。
在福建省高院作出再审判决之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出具了近百页纸的抗诉书。
“这在行业内实属罕见。”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明飞律师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抗诉书中认为,“大理石瓷砖”名称能够指代具有大理石外观的一类瓷砖产品,可以认定为通用名称。
然而,这样的结果在8年时间里历经反转。2017年11月29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简一败诉。2018年8月10日,简一上诉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撤销该案件一审判决书,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鉴于该案件的复杂程度应该组成合议庭,而原审一审采用了简易程序,我们以此为上诉理由。”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浩淼律师对记者表示。
2019年4月,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重审判决,简一再次败诉,又再次上诉。2021年,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并维持原判;简一向福建省高院提起再审,也被驳回。
实际上,2022年5月原判决已经生效,在判决生效后,简一仍继续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请求对案件进行再审,但均被驳回。
2022年7月,简一向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抗诉。2023年4月,厦门市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简一的申诉合理,遂报请福建省检察院进行抗诉。8月,福建省检察院就本案正式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抗诉。9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提审本案,并终止原判决的执行。
最终,该案“尘埃落定”。2024年10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再审作出终审判决,改判认定简一使用“大理石瓷砖”名称不构成虚假宣传的事实。
张浩淼律师对记者表示:“能够得到这样的判决结果,关键在于检察院在民事案件中坚决地行使检察监督权。在这个过程中检察官大量听取了我们的意见,也主动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他认为‘大理石瓷砖’在全社会构成通用名称,而法院认为它不是通用名称是错误的。”
此外,记者查阅了(2023)闽民再615、616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认定,简一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行为。
争端始末
“诉讼标的很小,只有1块钱,但背后意义却十分重大,此事关乎整个瓷砖行业。”简一集团董事长李志林在通报会上说道。
李志林在8年时间不断上诉,在他看来,大理石瓷砖品类名称,几百家瓷砖企业都在用,如果简一不能用,所有瓷砖同行也不能使用。
为何“大理石瓷砖”在行业内掀起如此大的风浪?
2015年11月,简一以总价2.9995亿元拍下《新闻联播》黄金标版资源,成为陶瓷界的“标王”。
“高档装修,不用大理石,就用简一,简一大理石瓷砖。”有着这样广告语的广告片开始在央视播出。但是,这则广告却引发了大理石行业的不满。
2016年,高时将简一告上法庭,在起诉书中高时指出,简一在其产品和广告、对外宣传中均采用“大理石瓷砖”商品种类名称,宣传其产品“源石材产自于意大利”“让绝迹的名贵大理石复活”等存在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使用的“高档装修,不用大理石,就用简一”“简一大理石瓷砖,拥有大理石的逼真效果,没有大理石的各种缺陷”等存在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通过辐射、硬度、吸水率、防污性、抗折度、色差、质地、加工难度、供货状况等方面对大理石进行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
高时在起诉书中还表示,简一的产品名称叫做“大理石瓷砖”,这会误导消费者认为其产品包含大理石成分,甚至让部分消费者误认为大理石瓷砖就是大理石。要求简一停止使用“大理石瓷砖”这一名称。
按起诉书,一旦生效,简一陶瓷需要在中央电视台、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册等广告渠道中更换广告词,并在《厦门日报》连续一周刊登致歉声明。
彼时,高时市场总监刘致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更多是出于对事实本身和商业道德层面的考量,所以在更名的诉求之外,仅仅对简一提出了1元的象征性索赔。”
李志林曾在回复诉讼时对媒体表示:“本质上他们想拿我们来炒作,我们官方暂时不作回应。”
接踵而至的举报信一度让简一陷入了信用危机,更有文章《简一动了谁的奶酪?》直指这家企业的被动局面。业内普遍认为,高时起诉简一,最大的一个原因是市场越来越艰难、越来越残酷。大理石瓷砖没有出现之前,天然大理石占据了中高端市场,而大理石瓷砖成为行业入侵者。
而在李志林看来,“大理石瓷砖”是一种行业创新举措。“这场大理石瓷砖品类名称之争表面上是两家企业的法律诉讼,实则不仅关乎整个瓷砖行业的合法权益和创新发展权利,更是一场在坚守创新和封杀创新上,两个行业之间在观念和意识层面的较量。”李志林表示。
记者也联系了高时(厦门)石业有限公司进行采访,截至发稿,未获企业方面的回复。
(编辑:童海华 审核:李正豪 校对:张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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