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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郎收回云朵四首歌曲版权一事,即便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可外界围绕此事的探讨声却依旧此起彼伏,从未停歇,甚至还愈演愈烈,闹得沸沸扬扬。
云朵作为刀郎的爱徒,她的音乐成长之路本就是一段充满励志色彩的草根逆袭故事。原名谢春芳的她,出身平凡,在出名之前,只是一名在饭店打工的服务员。尽管她有着不错的嗓音天赋,然而却未曾接受过系统的音乐学习,家中也毫无与艺术相关的资源支撑她在音乐道路上前行。可以说在她的音乐逐梦之旅中,刀郎扮演了至关重要的伯乐角色。云朵成名之前,一直居住在恩师刀郎家中,就如同早期郭德纲门下的曹云金、何云伟那般,在师父的悉心教导下不断学习、成长,刀郎将自己的音乐本事倾囊相授,这才成就了后来的云朵。
像《西海情歌》《爱是你我》《我的楼兰》等歌曲,即便没有后来的种种风波,它们本身凭借着独特的音乐风格和深刻的情感表达,也极有可能成为经典之作,在音乐的长河中留下属于自己的璀璨印记。
近日音乐人陈伟却抛出了与众不同的看法,公然斥责刀郎格局太小,原因竟是刀郎收回了云朵的这几首代表作版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说起音乐人陈伟,恐怕绝大多数网友对他的印象,都源于他频繁地在自己直播间里 “黑” 刀郎这一行为。在娱乐圈,向来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吃一口唐僧肉长生不老,骂一句郭德纲大红大紫”,而这句话用在刀郎身上似乎也颇为贴切。陈伟靠着这种不断 “黑化” 刀郎的方式,斩获了超高的流量和话题热度,屡屡登上热门乃至热搜榜单,可谓是赚足了眼球。
目前陈伟已经多次在直播间给刀郎贴上各种负面标签。他声称刀郎的新歌是 “网络垃圾”,还说刀郎的声音退步严重,甚至指责刀郎开演唱会纯粹就是为了圈钱等等。而在和好友连麦互动时,陈伟更是直言不讳地表达了自己对于刀郎收回云朵歌曲版权一事的看法。他认为像《西海情歌》《我的楼兰》等歌曲,都是靠着云朵演唱才得以走红的。并且在他看来,一般情况下,歌手和艺人解约之后,唱片公司往往会把歌曲送给歌手,不会去索要版权费,任由他们在直播间演唱或者用于开商业演出等活动。而云朵早在 2014 年就已经离开了 “啊呀啦嗦”,且双方属于自愿解约,所以在陈伟眼中,刀郎根本没有收回这些歌曲版权的必要,他这么做完全就是因为心胸狭隘,眼里只有金钱利益,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歌手单飞之后,唱片公司就真的不能收回歌曲版权,或者收取版权费了吗?刀郎难道真的像陈伟口中描述的那样不堪吗?
其实这里面涉及到两个关键因素,首先就是双方签订的合同问题。艺人与经纪公司或唱片公司签订的合同当中,通常都会明确地对歌曲版权的归属进行约定。倘若合同里规定版权归公司所有,那么艺人在解约之后,大概率是没办法继续使用或者演唱这些歌曲的,除非能够获得原公司的许可或者授权才行。要是合同中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含糊不清,那就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了。
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词曲著作权一般是归属于词曲作者所有的,而录音制作者权则归录制该歌曲的唱片公司或经纪公司所有。在艺人解约之后,如果合同里没有特别的约定条款,那么词曲著作权依然牢牢掌握在词曲作者手中,艺人若想继续演唱这些歌曲,就必须要获得词曲作者的许可才行。
综合这两点来看,云朵若想要继续演唱《西海情歌》《我的楼兰》等歌曲,就势必要从刀郎或者 “啊呀啦嗦” 公司那里拿到相应的授权才行,这是符合法律规定以及行业常规操作的。
而且云朵这件事并非个例。从 “啊呀啦嗦” 公司发出的声明角度出发,《我的楼兰》《西海情歌》等歌曲的版权确实是握在刀郎或者唱片公司手中,云朵要演唱就必须拿到授权,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而陈伟为云朵辩护所说的那些话,细细想来,不过是在对刀郎进行道德绑架罢了,并没有站在合理合法的角度去看待这一版权问题。
在音乐行业不断发展的当下,版权问题愈发重要且复杂,我们应当以客观、理性且遵循法律的态度去看待此类事件,而不应仅凭片面之词就轻易对他人进行无端指责。毕竟每一首歌曲背后都凝聚着创作者的心血与权益,都值得被妥善对待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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