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必须属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否则不予推荐。
(2)审计报告:年审报告中未列明研发费用数据,则需补充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3)知识产权:第一是数量上必须达到2项,第二是转让的必须满一年以上。鉴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平均每家持有有效发明专利15.7项,我们认为专利数量刚达标的企业在认定过程中不占优势。
(4)财务指标:确保各项财务指标均符合要求,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等。
(5)对于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6)信息更新:有效期内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企业信息更新。企业应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以免被取消复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