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伴随着法槌的落下,一件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庭审在洪山镇某村村委会开庭。
案情回顾
2023年5月31日早上6时左右,李某像往常一样前往自己地里干农活,刚到地头停下电动车,还没等她拔下车匙,便突然窜出一只白色大型犬咬住其前臂,她边挣脱边呼救,村民闻声赶来帮其将大型犬驱赶走。李某被犬只撕咬造成其前臂神经损伤、多处肌肉和肌腱损伤,李某伤情治愈后,经多方了解得知大型犬是王某饲养,李某找到王某要求赔偿5万多元损失费,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饲养犬类宠物现象日益普遍,饲养动物伤人类案件关注度较高且具有教育意义,加之在走访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该村饲养大型犬的情况较多,且李某、王某系该村村民,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作用,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承办法官决定在该村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进村,让法庭“行走”到群众身边,邀请群众、村干部参与庭审旁听。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以案释法,与村民进行了零距离的法律讲堂活动,提醒群众,饲养宠物无论是让其看家护院还是精神陪伴都无可厚非,但应尽到饲养人、管理人的“合法饲养、文明饲养”的职责,对狗采取拴绳等措施,确保宠物在可控范围,否则在无法证明被侵权人存在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庭干警也与村民“拉家常”式讲解《民法典》关于村民常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并现场发放宣传手册、解答群众法律问题。
一场巡回庭审,一次普法,一份坚守。近年来,汉滨法院恒口法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五进”活动,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司法担当,只为走近群众身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小事急事难事揪心事,只为走进群众心间,不断增强群众参诉办事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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