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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正值秋冬季节转换,气候干燥,火情高发,城市安全风险增大。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簇桥街道自11月起,开展为期30天的安全“大体检、大排查、大起底”行动,重点开展安全大排查、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以及大整治五项行动。

今日份安全大宣传已上线

普及安全知识

不断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安全大宣传系列之十六

《成都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火灾风险及法律责任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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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火灾风险及法律责任告知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火灾风险

(一)充电时间过长。过度充电,会让电池发热、鼓胀甚至导致电池爆炸。

(二)多车同时充电。当多辆电动车同时充电时,会导致电压不稳,增加消防安全隐患。

(三)私拉乱接充电。私拉乱接充电,未安装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易造成充电线路过载、发热或短路,从而引发火灾。

(四)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起火后,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沿楼梯间向上蔓延,导致向下疏散逃生人员伤亡。

(五)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起火后,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封堵安全出口,导致向外疏散逃生人员伤亡。

(六)室内停放充电。电动车一旦起火,会迅速爆燃并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火焰易引燃室内其他可燃物,造成火势扩大,烟气弥漫室内,让室内被困人员窒息,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

(一)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或者充电,利用电梯轿厢运载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二)因违规停放、充电导致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三)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四)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本文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标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成都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

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以防范火灾发生?

这些要点请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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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电动车车主来说

安全使用电动车

还需要注意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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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电瓶容量大小的不同,一般电动车在8-10小时内就能充满电。充电最好在白天进行,有人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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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也不要将电动车电瓶带到家中充电,严禁电动车“上楼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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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应当在物业单位设置的集中充电处区域充电,不要“飞线”充电。阴雨天气,电动车不要在露天的环境下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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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场所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或使用明火。电动车在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车在起火时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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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不要私自加装音响、照明等设备,不可自行改装、维修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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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电动车应当选择有国家合格生产标识的,不购买三无或假冒伪劣的电动车,从源头上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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簇桥街道提醒您

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应急技能

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供稿:应急管理办公室

部分内容综合自:成都消防、郑州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