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意见(试行)》印发

与时俱进

完善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管理新模式

以公益诉讼“可诉性”

指引严把案件质量关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印发《关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强调以公益诉讼“可诉性”指引严把案件质量关。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的关键时期,对标对表最高检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结合公益诉讼检察实际,制定《意见》,旨在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

据介绍,《意见》对接“三个管理”的具体要求,将最高检党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质效建设的思路方向,以及发现和解决自身监督办案中深层次问题的细化举措,进一步规范指引高质效办案,与时俱进完善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管理新模式。

《意见》共17条,包括总体要求,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作,加强公益诉讼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健全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的保障机制等四个部分。

《意见》明确了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的总体要求。对于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的主要原则,要求坚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本质和定位,发挥督促和协同的制度功能解决公益损害难题,切实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优先目标,同时以“诉”的确认实现司法价值引领。

《意见》对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以公益诉讼“可诉性”指引严把案件质量关,保障实体公正。必须准确把握“适格诉讼主体”“违法行为”“公益损害事实”“法律明确授权”四个要素。要提升立案、磋商、检察建议等办案各环节的规范性确保程序公正。要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以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效能促进社会公正。

《意见》要求加强公益诉讼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要健全符合公益诉讼自身特点的办案规范体系,探索构建符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的高质效标准及评价体系,定期研判分析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运行态势和发展趋势,充分发挥高质效办案点评培训机制效能,加强公益诉讼办案流程管理,深化细化实化案件质量检查工作等。

《意见》指出,要健全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的保障机制。要求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公众参与机制,持续优化“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功能作用和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发挥其在高质效办案中的助力作用。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