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早前被控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3名法官今年7月一致裁定所有控罪全部表证成立。
早上10时,案件如期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开庭续审,黎智英出庭自辩,预料需时约15天。黎智英的妻女有到庭旁听。
承认曾资助外国组织
黎智英自辩时承认曾资助了2万英镑给一名外国评论员,他供称自己与该名外国评论员认识8年,而且见过面。
此外,黎智英亦承认了自己曾于2019年赴美,寻求美方及美国政治人物在舆论上的支持,并与时任美国副总统彭斯和时任美国国务卿蓬佩奥见面。
黎智英又指,在朋友介绍下认识“香港监察”创办人罗杰斯,两人曾在伦敦见面,他曾向“香港监察”捐款2万英镑以示支持。
被问到与台湾的联系时,黎智英称,他在计划创立台湾苹果日报时到台湾,认识当时尚未成为该地区领导人的蔡英文,两人有会面。
大量图文证据指证黎智英是主脑
控方早前在庭审时呈上大量图文证据佐证控罪,包括涉案人物通讯记录、文章、文件、社交媒体帖文以及总时数达35小时的视频片段等,指证黎智英是主脑、激进的政治人物,利用报章作平台发布161篇煽动文章,呼吁抗争、促请制裁、激发对中央及香港特区的仇恨;又开设英文版“打国际线”,亲自访问或与美国政要见面,黎智英Twitter(现为“X”)追踪的政要名单都成为证据,又指他被捕还押后仍然指挥运作。
黎智英目前身负3罪,他与3间公司同被控一项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以及同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单独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黎智英20日起开始自辩,预料需时约15天,同属被告的3间公司则不会传召证人,预计续审将会为期1个月左右。
港府:依法处理黎智英案及其羁押安排
就黎智英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及相关羁押安排,所谓“黎智英海外国际法律团队”近日再次发布虚假信息和作出抹黑。港府17日发声明谴责,并澄清相关事宜,以正视听。
港府强调,有关黎智英与其他囚犯中止交往的安排,多年来是根据黎智英的意愿并由惩教署经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依法安排的。批评所谓的“黎智英国际法律团队”及其他反华分子就黎智英被单独监禁的失实言论,完全是歪曲事实的捏造及卑劣的政治操作,企图藉此抹黑及攻击特区政府,用心险恶,行为可耻。
保安局局长:基于事实依法检控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19日见传媒时表示,有关黎智英案,特区政府是根据法例作出检控,全部基于事实,而用以检控黎的法例,在外国亦有。
邓炳强指出,对于一些外国人士基于政治原因胡乱批评,当局感到遗憾,亦不认同。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犯相关罪行者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幻想特朗普“营救”?
美国候任总统特朗普将于明年1月宣誓就职。他就职后,会不会设法“营救”黎智英,让他重获自由?
“反中”阵营一直抱有这样的幻想,是由于特朗普在第一届任期内,曾签署过所谓“香港人权民主法案”、“香港自治法案”及制裁香港及内地官员的行政命令。
另外,特朗普早前在竞选期间接受访问时也曾扬言,一旦他重返白宫,会要求释放黎智英。
对于特朗普有关释放黎智英的言论,行政长官李家超曾回应,希望任何国家都尊重香港特区,不要用政治干扰影响香港司法。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早前亦强调,大原则特区政府说过很多次,任何人不管是谁,都不应该说任何话或做任何行为,尝试干扰香港正在进行的法律程序,这是一个大原则。
有分析指出,今时今日,美国在港势力已被全歼,“壹传媒”也已烟消云散。再说,黎智英已76岁,尚能饭否?在美国的眼里,已无任何价值可言了。
黎智英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共在《苹果日报》发表161篇涉嫌煽动文章,当中31篇是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发表。黎智英甚至在黑暴期间上街游行,持旗充当“指挥”。
香港检方自今年1月立案以来,指控黎智英与外国势力勾结、多次要求美国和其他国家对内地及香港实施制裁或“从事其他敌对活动”。
警方庭外严加戒备
今早虽然下着滂沱大雨,但昨夜仍有人在法院外排队等候旁听。在开庭前,法庭外已有数十人冒雨排队,等候进入法庭旁听。
在西九龙法院门外,警方则动员大批人力严加戒备,封锁法院外部分人行道,多名身穿避弹衣的反恐特勤队在场戒备,并在法院附近行人天桥驻守,见到有可疑人物亦会上前检查。剑齿虎装甲车及大批警员在法院外驻守戒备,最少有4部机动部队的大巴在法院大楼外围停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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