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襄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正在使用的交通技术电子监控执法取证设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自公示期满后正式启用,具体交通技术电子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点位如下:

一、公路卡口抓拍执法取证设备

(一)设备地点:

1

S330襄乡线5km南贾卡口

2

S330襄乡线8km连村卡口

3

X527临襄线23km李庄坡卡口

(二)抓拍违法行为:1、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二、闯红灯电子警察抓拍执法取证设备

(一)设备地点:

1

襄汾县陈郭路口

2

襄汾县丁陶大道南口

3

襄汾县仁河北口

(二)抓拍违法行为: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

三、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襄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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