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销拍孕照、满月照,生活中,不少孕妇和有孩子的家庭经常收到这类针对性推销电话,为何商家能精准投放营销信息?竟是有人打起月嫂服务机构的主意。近日,静安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刘某某利用其职务便利,将公司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息非法出售给他人,牟利共计人民币31万余元。
R公司承包本市部分医院产房月嫂服务业务,王某某是R公司派驻在医院的文员,负责登记母婴信息等。2020年7月,经营摄影工作室的邹某某到某区中心医院拓展新生儿摄影业务,偶然搭识了王某某。之后,邹某某与王某某商议,从其手中购买部分在院产妇信息,包括婴儿父母姓名、联系电话等。在利益的诱惑下,王某某欣然同意。然而,王某某并不满足于此,她又拉拢R公司的总文员刘某某,提供其他产妇信息。刘某某在一番犹豫后,也没能抵挡住利益的驱使。
就这样,他们三人形成了一个信息贩卖链条,邹某某不断从王某某处获取产妇信息,用于推销自己的新生婴儿摄影业务,王某某则在中间赚取丰厚利润,并将部分利润分给刘某某。去年6月,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公安分局接到线索举报,王某某等三人非法信息交易行为浮出水面。
今年5月,案件移送至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发现王某某、刘某某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有效数据、获利金额等这些关键事实尚未查明。为确保定罪量刑准确,承办检察官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制作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建议公安机关调取邹某某公司账册,结合微信账单、银行流水等客观证据,筛查重合部分信息,并移交审计。
经补充侦查,最终查明2020年7月至2023年7月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为牟利,单独或者利用刘某某非法获取R公司在提供服务期间登记的母婴信息,将上述信息出售给邹某某(另案处理)用于推销新生儿摄影业务,后邹某某向王某某支付钱款共计31万余元,王某某将其中16万余元转给刘某某。现已查明,王某某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达3.9万余条,刘某某出售达3.8万余条。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刘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收集到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出售信息条数、违法所得金额超过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标准10倍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由于这类案件性质特殊,公民个人维权成本高、难度大,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最为适当。不久前,静安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提起公诉。除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外,检察机关还提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二人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永久性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案件到此并未结束。在对王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起公诉后,检察官对案件进行复盘,认为R公司存在管理漏洞。检察官主动联系R公司负责人,经过调研,发现R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依法制定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是未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个人信息处理安全教育和培训;三是未定期对处理个人信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风险评估。
为切实防范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从源头上加强母婴个人信息保护,月初,静安区检察院向R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从严格规范和合理确定相关个人信息处理的操作权限、加强技术监管,设置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强化员工个人信息安全教育制度等方面出发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作者:单颖文 阮婷
文:单颖文 阮婷 图:受访者提供 编辑:王宛艺 责任编辑: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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