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于2024年12月10日就茂名市通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原蓝光·高州钰瀧湾项目地块一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事项举行听证会。为依法推进规划方案调整工作,保障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拟将原蓝光·高州钰瀧湾项目(地块一)更名为钰湖珺樾府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内容为:①高层住宅由原10栋调整为6栋,多层住宅由原28栋的二层建筑调整为137栋三层半建筑。②总建筑面积由202683.3㎡调整212775.43㎡,容积率由2.653调整为2.657;计容面积由164276㎡调整为164525.43㎡,不计容面积由38341㎡调整为48250㎡;占地面积由12787㎡调整为12693.9㎡,建筑密度由20.5%调整为20.50%。③原南面道路调整角度,调整后道路沿建筑红线布置。调整后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均符合地块的规划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时。
地点: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八楼会议室。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条件
年满18周岁的利害关系人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四、申请方式
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属个人申请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及与本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核原件)及《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2);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需提供机构证明、委托书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3)。接收听证申请材料地址:高州市站前路2号高州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
五、确定听证会代表
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人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在举行听证会的7个工作日前,我局将听证会材料送达被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六、听证会代表的权利义务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联系人:钟国旺,联系电话:0668-666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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