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时间
武汉的赵女士,在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后,眼睛出现干涩难受,于是翻出一支仍在产品保质期内的眼药水用,没想到用完后,眼睛反而更加不舒服。经医生检查,她的角膜红肿、发炎严重,视力只剩下0.1,并被确诊为,因使用过期眼药水而引发的细菌性角膜炎。而罪魁祸首,正是那支虽在产品保质期内,但已开封超半年的眼药水身上。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眼科主任医师 孟 晶:眼药水使用期是不等于保质期,我们平时说的眼药水瓶上的有效期,是指避光保存下,不开封的情况下。一旦你把眼药水开封了之后,一般来说我们就建议,一个月内尽量使用完,如果用不完的话就丢弃。
医生介绍,因为反复开启眼药水包装时,药品可能受到污染,如果继续使用,有可能引起继发感染,例如结膜炎,甚至是角膜炎。如果不及时治疗,还可能引起角膜溃疡、视力下降,甚至导致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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