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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名城网事的编辑以中立和理性的态度,从多个视角分析了“茂华事件”。然而,由于编辑并未明确支持茂华业主,一些人对此表示不满,甚至发起攻击。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每个人的观点都存在差异,这或许正是编辑所期望看到的。如果对于某件事,大家的意见高度一致,那反而显得不正常。

温州商会发布的“公告”并不会导致天塌下来。清江浦的营商环境评价并非仅由温州人决定。尽管如此,我们仍应尊重并重视该“公告”。如果公告内容属实,甚至如名城网事编辑所言,(若)还有后续发展,那么(“英雄的茂华业主”)以及社区、物业等相关方面是否做好了准备?

因此,“九爷”虽然见识有限,但认为通过“协商”解决此事的可能性已经丧失。现在,清江浦方面必须为了荣誉而战。如果营商环境不佳的指责是无根据的,清江浦人不能轻易接受这样的标签。这顶“大帽子”会让人感到窒息!

关于“协商”,之前的“四方”协议本应是协商的成果,为何没有得到及时和准确的执行?在此期间,是“浙足轩”强行施工,还是有人在背后支持?个人认为,名城网事编辑的观点是正确的,必须调查清楚其中的隐情。对于“打砸事件”的定性,不能轻率,必须有确凿的证据。否则,温州商会必须公开道歉。这种泼脏水的行为,我们怎能忍气吞声,不了了之?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协商”是不可行的。

我之所以说不能“协商”,并非是不讲道理,而是鉴于事态的发展,我们必须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尊重事实,依法处理。对于违法行为,必须追究责任,依法严惩,不论涉事者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的底线,绝不姑息,必须追查到底。

毕竟,营商环境的改善,最重要的不就是看法治环境的建设吗?!

(作者:九爷)编者略有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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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孔两剧】:

感谢“九爷”,感谢各位网友的理解。说实话,我理解“茂华业主”的无奈,小编常年为多个小区业主鼓呼,相信他们是理解并信任“名城网事”的,因为我们确实以民生为要。

在外你可能是老板,是领导,回去我们哪一个不是业主?这年头,“业主”几乎就是弱势群体的代名词,小编何尝不知?法不该向不法低头,但不法维权同样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我只是担心,广大业主不要因为追求高效有力地维权效果,而被动地付出不该有的代价,更没必要被极少数人的不法行为所裹挟。人得有自己的独立的判断,团结干合法的事,是好事,团结干有风险的事呢?会法不责众吗?还是那句话,我没资格给事情定性,也不可能选边站,一切还是要看相关部门的调查与通告。

但愿我之前的分析是错的,那样最多表明我个人过于敏感或者文采有限,表达一般,尴尬也就我一人,那都无所谓;怕就怕,事情没那么简单。都几天啦,一个官方“公告”还没出,说明事情绝非是你我目前获得的那点点滴滴!很多细节还在调查核实之中,这没说错吧?

同时,社会治理中的种种“拖沓之风”,小编也实在不敢恭维,就比如“锦绣山阳”的砍树风波,至今没有结论,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同样的“拖沓”,“茂华事件”前期就没有吗?社区、处置民警怎么就好“从天而降”这一口啊?为什么就没有一方力量能把违章建筑早点制止呢?不可笑吗?好像那个停车场线都画好了吧?难道茂华业主这般团结,事前没反映过,不会吧?人家不是12345都打过吗?有没有敷衍塞责的部门?有没有“踢皮球”的现象?要有,挖掘机现场那个掌声是不是有点不可思议或者差点味道?抑或别有味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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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名城网事”高度关注“茂华事件”,这本身就是一种态度。目前我们已发布多篇同主题文章,欢迎大家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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