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田雄 魏峰 □郑国宝 陈伟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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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省漳州市的南靖县、华安县,龙岩市的永定区等,独具特色的土楼是当地最能体现传统文化的建筑之一,以历史悠久、数量众多、规模宏大、造型奇异、风格独特而闻名于世。2008年7月7日,在第32届世界遗产大会上,“高颜值”的福建土楼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人民法庭以司法保护“南靖土楼”为己任,着眼于土楼德治文化跨界融合、涉文旅多元高效解纷、世界文化遗产共治守护的“三文”瑰宝,探索土楼德治传统文化在民事审判中情、理、法的最佳切入点,努力打造“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法治文旅新“枫”景。
以文教化,“三转化”实现人与人和谐
“世事让三分天宽地阔,心田存一点子种孙耕”。这是清道光年间被称为“清廉进士公”的张金拔留给子孙后代的家训楹联,至今仍悬挂于南靖县书洋镇南欧村“张金拔故居”植槐土楼中厅内,成为后世之人的行为准则。
土楼法庭将这些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并运用于司法实践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近5年来,土楼人民法庭运用“土楼文化调解法”成功调解各类案件1400余件。
据了解,土楼法庭将土楼的方圆智慧、和合之美与调解原则、方式方法相结合,营造以和为贵的文化氛围,提炼出借景说情、借物说理、借案说法的“土楼文化调解法”,实现法理与人情的微妙平衡、传统智慧与现代法治的和谐共生。
土楼法庭以“匀称—公平”“和贵—无讼”“方圆—规矩”三方面的转化,从土楼文化中汲取智慧,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止于未发、化于未诉。
“匀称—公平”构建土楼文化审判理念。无论是方形土楼还是圆形土楼,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全部采用标准间,反映了家族内部的平等关系。土楼法庭受此启发,总结提炼出“严谨严肃、公平公正、依法依理”的土楼文化审判理念。近两年来,该法庭审结各类案件500余件,案件服判息诉达到98%,无一信访投诉,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和贵—无讼”创新土楼文化调解方法。“福建土楼”和贵楼在社会空间与人文氛围的互相影响作用下锻造了“以礼为序、以人为善、以和为贵”的土楼文化内核。土楼法庭将“和为贵”无讼理念融入司法工作中,与调解理念、原则、方法等相融合,古为今用,相得益彰。
“方圆—规矩”打造土楼廉政文化基地。在南靖县的青山绿水之间,方楼与圆楼蕴意着“无规矩不方圆”的法纪理念。通过融合土楼忠、孝、廉、节、家规家训等文化内涵,土楼法庭建立土楼廉政文化展厅,使干警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教育,确保队伍零违法、零违纪。同时,该法庭将展厅打造成区域廉政教育共享平台,今年已组织辖区4个乡镇党政部门开展联学500多人次。
以文载物,“三机制”实现人与社会和谐
“让法官费心了,你们为了方便我们,还将法庭搬到了村里头,解决我们问题的同时,也给其他村民以后遇到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指引。”近日,土楼法庭就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诉讼,将庭审现场搬到了群众的家门口。
记者了解到,土楼法庭在群众家门口、矛盾现场开展巡回审判,邀请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将纠纷调处与示范引领相结合,引导当事人参照示范案例化解同类纠纷。
巡回法庭庭审结束,了解到双方都同意调解的意愿后,法官开始做起了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在释法明理的同时,向双方强调了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周围的群众在感受到司法庄严的同时,也体会到了司法的温度,实现了“审理一案、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
土楼是东方血缘伦理关系和聚族而居传统文化的历史见证,同时也是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的重要印证。土楼法庭通过成立土楼(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创新三项机制制度,全方位守护土楼文物和文化遗产。
土楼法庭法官助理沈湫玮告诉记者,“法庭首先建立起法官文物挂钩保护制度,将福建省涉台文物名录确定的15处南靖涉台文物编制保护地图,设置保护标志和法官联系卡,按照划定的保护区域进行保护,实行挂图作战。”
土楼法庭专门设立有文物保护巡回法庭,着力培养精通文物保护法律政策的复合型审判专家。从台胞台属、台籍代表委员、台胞陪审员、土楼工匠、非遗传承人、闽南文化研究院专家中选聘12名涉台文物保护监督员、研修员,“发挥监督员、研修员在专业判断决策中的作用,为办案和文物修复保护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与此同时,土楼法庭探索创新“一庭二所三中心”(一庭即法庭,二所即派出所、司法所,三中心即综治中心、诉非联动中心、生态协同保护中心)基层治理新模式,汇聚基层社会治理资源,以庭、所—中心—村(网格)为层级,大力推进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实现矛盾纠纷双向分流分类“一网解决”。与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县土楼管委会等签订框架协议,成立文化文物保护审判团队,借助专业力量办案。
以文塑旅,“三举措”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近年来,土楼法庭为了充分发挥司法在促进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土楼活化利用、传承和服务全域旅游战略中的作用,适时成立了土楼文旅司法协同保护中心,实现依法治“旅”。
“真是太好了,本来还以为至少得一年半载才能拿到这笔赔偿,没想到当天就解决了,为你们的高效点赞!”不久前,土楼法庭法官在妥善化解一起涉旅纠纷后,当事人由衷地向法官表示感谢。
为更好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土楼文旅司法协同保护中心与地方旅游公司、景点共建“无讼景区”,实现了世界遗产保护名录中的20座土楼司法服务网络全覆盖。同时,土楼法庭还聘请11名土楼楼长担任特邀调解员,营造厚德崇法、以和为贵的文化氛围。
为守护好土楼景区的“高颜值”,土楼法庭深耕“绿色审判”,在景区设立生态巡回法庭,就地指导化解农旅纠纷,在引导乡镇、村(居)依法、科学、规范进行生态资源开发的同时,聚焦景区茶产业,开设涉茶案件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已经妥善处理涉生态茶园权属争议、拆迁安置等案件21件。另外,该法庭还延伸“绿色服务”,创新“生态+保险”保护模式,利用生态修复资金为景区内省级、国家级文物及景区环境投保。
为进一步将司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土楼法庭通过“巡回审判点+劳模司法服务队”工作模式,围绕景区项目建设,靠前服务,评估法律风险,妥善化解影响景区建设的案件。同时打造“云端司法服务圈”,将“需求清单”变为“履职清单”,指导居民与商家规范签订合同,制发《游客人身财产纠纷解决指南》《民宿服务合同参考样式》等,近5年来,成功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50起,实现涉旅纠纷零诉讼。
“我们将结合土楼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契机,进一步挖掘土楼文化内涵并运用到司法实践中,持续以‘文’之力为世界遗产保驾护航。”南靖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明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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