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报仇雪恨”等表达复仇、仇恨、怨怼、耻辱等心理的词汇屡见不鲜。

然而,相比之下,能够缓解或压抑报复心理的词汇却显得凤毛麟角。

这种鲜明的对比,使得那些承载着沉重信息的报复心理词汇,历经数千年,代代相传,深刻影响着中国人的心理与行为。

然而,对于这一文化现象,却鲜有清晰、深入的文化解读。

今天,我为大家找到了一本书——霍存福教授的《复仇、报复刑、报应说》,它将对这一现象进行深刻的解读,该书从三个部分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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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仇

复仇是一种古老的习惯,在文明社会中,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由国家法律提供保障;而在氏族制度下,这些安全问题则是由氏族来守护的。

氏族间的任何争端,都可能成为“仇”的根源,进而引发报复行为,这便是复仇的早期形态。

复仇的手段往往伴随着流血冲突,但经济赔偿也不失为一种避免流血斗争的替代方式。

在中国古代社会,交纳赎金以替代复仇的做法颇为流行。

这一章节对复仇的对象、标准、范围以及角色限定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阐述。

此外,作者还旁征博引,深入剖析了战国、秦、魏、明、唐等朝代对于复仇的界定,并对汉代以来的众多复仇案例进行了细致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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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复刑

报复刑,作为古代刑罚的重要形态,其根源在于血族复仇的古老习惯。

书中从族刑、缘坐讲起,深入剖析了报复刑的起源与发展。

作者通过古今中外的比较,揭示了同害刑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以及非同害报复刑的立论基础。

同时,作者还探讨了报复刑观念在侦讯、监禁、刑罚执行等方面的表现与影响,为我们呈现了一个立体而丰富的报复刑世界。

此外,书中还分析了报复刑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实施情况,以及其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启示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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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应

为了全面研究中国人的罪过偿报态度,我们必须将报应观念、报应思想及报应学说纳入考察范畴。

这是因为,唯有深入理解报应观,我们才能从整体上把握复仇与报复刑的内涵,进而为它们提供文化层面的深刻阐释。

本篇内容首先将对一般报应观进行全面揭示,随后将焦点转向特殊报应,即针对特定职业阶层或集团(主要涵盖司法官吏,并扩展至立法者)行为的报应——刑官报应。

书中对刑官报应这一特殊报应理论进行多角度的分析与说明。

之所以选择这一视角,是因为刑官报应说紧密关联着中国法文化的内核,是中国刑法文化这一法文化主干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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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以独特的文化视角,剖析了中国传统刑法文化中的复仇、报复刑与报应说三大元素。

作者通过丰富的史料与清晰的论述,展现了这些文化现象背后的社会根源与意识基础。

书中,复仇被视为习俗与行为,报复刑是制度体现,而报应说则是一种信仰与信念。

该书不仅揭示了“杀人偿命”等传统观念在法律与道德间的交织,还通过细腻的篇章结构,让人深刻理解中国人的复仇文化与刑法观念。

此外,作者运用历史、实证与比较的方法,对中国人的罪过偿报态度进行了细致分析,展现了其深厚的史学与法学功底。

本书对于研究中国刑法史、了解中国人的法律观念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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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霍存福,男,1958年生,河北康保县人,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吉林大学法律系1977年级本科生,法律思想史专业1981级研究生。留校任教后,考取刑法学专业1995级在职博士研究生,1999年12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12年调入沈阳师范大学。主要著论有:专著《权力场一中国人的政治智慧》(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复仇·报复刑·报应说:中国人法律观念的文化解说》(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唐式辑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汉语言的法文化透视》(法律出版社2015年),译著《唐令拾遗》(与栗劲、王占通、郭延德合译)论文1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