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构筑物有了不动产权证,对我们涉海企业来说不仅是对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支撑。”山东宝港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张先生翻开手中的不动产权证,“这是东营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颁发的第一本海域及海上构(建)筑物一体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
据悉,为切实履行全类型不动产登记职责,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涉海企业的不动产合法权益,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规范提升年”工作目标,印发《关于开展海域使用权与海上构(建)筑物所有权一体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海域使用权与海上构(建)筑物所有权一体登记作为2024年改革创新任务,并选取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为工作试点,破解东营市陆海结合项目不动产登记难题。
在工作前期,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南通市和青岛市开展实地考察学习,了解两市在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登记及海域使用权与海上构(建)筑物所有权一体登记工作方面的实践经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借鉴其先进经验。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港分局联合海洋渔业部门,组织7家涉海企业,通过面对面座谈、现场调研等方式,共同探讨当前做好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现实需求和难点堵点,并对项目的权属、材料规范性、主客体一致性等进行严格审查,查阅相关历史档案资料,审核不动产面积测绘成果,利用“无人机赋能+实地查看”的方式查看不动产建造情况,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无误。
在试点工作落地落实阶段,东营港分局还组织力量对用海单位提供的现有海上构(建)筑物材料进行分析,在对海域使用权及海上构(建)筑物所有权一体登记的申请材料、登记流程、审核要点以及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填写标准、操作规范等开展探索的基础上,完成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及其构筑物的权属调查及测绘、成果入库、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等环节。
今年9月27日,全市首本海域及海上构(建)筑物一体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在东营港发出,这为全面实施海域及海上构(建)筑物一体登记提供了经验借鉴,具有突破性意义。
东营市海域及海上构(建)筑物一体登记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不仅保障了用海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涉海企业升级发展和对外合作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同时也探索形成一套海域登记规范体系,标志着东营市不动产登记改革跨入新的领域,为后续类似项目用海确权探索了新的路径。(大众新闻·黄三角早报记者 张园园 通讯员 张家旭 邹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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