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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公布了一则处罚决定。李某彦因泄露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行为,被罚没合计154.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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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决定书显示,李某彦于2015年5月11日入职某基金公司,自2020年10月30日至今担任“信澳匠心臻选”的基金经理,自2020年12月30日至今担任“信澳周期动力”的基金经理。

2021年7月9日至2023年4月13日期间,李某彦向张某程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信澳基金组交易“迈得医疗”“金一文化”“洛阳钼业”“太钢不锈”“圣龙股份”“中触媒”“润禾材料”“拓尔思”8只股票的未公开信息。

2023年8月31日,李某彦在微信聊天中向张某程泄露信澳基金组交易“中国卫星”“中国卫通”2只股票的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张某程从事相关交易。同日,张某程控制使用“张某程”中信建投证券账户同期于信澳基金组账户交易上述2只股票,趋同交易金额共计240多万元,趋同交易盈利约14.29万元。

因此,对李某彦泄露未公开信息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李某彦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约14.29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合计约154.29万元。

(作者 | 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