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消息,国际刑事法院以危害人类罪和冲突罪为依据,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以及以色列前国防部长加兰特下达了逮捕令。就在同一天,国际刑事法院也针对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领导人穆罕默德·迪亚卜·易卜拉欣·马斯里(戴夫)发出了逮捕令,其理由同样为犯下危害人类罪和冲突罪。需要注意的是,以色列宣称戴夫已于7月在加沙的一次空袭中遇难,然而哈马斯至今尚未证实其死亡消息,所以目前无法判定戴夫是否仍然健在。拜登在声明中表示:“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领导人发出逮捕令这一行为令人感到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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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做出某一举动后,美国总统拜登随后发表声明,称该举动“令人愤慨”并予以抨击。拜登为使国际刑事法院停止对内塔尼亚胡发出通缉,甚至公然对其施压。然而,不管拜登和内塔尼亚胡对国际刑事法院的这一行为有多么不满,这都无法阻挡绝大多数国家对这份国际通缉令的认可与遵守。

美国共和党资深联邦参议员格雷厄姆态度颇为激进,他放出狠话威胁那些支持国际刑事法院(ICC)相关举措的盟友。格雷厄姆称,对于任何美国盟友,不论是加拿大、英国、德国还是法国,只要试图协助国际刑事法院,美国就会对其实施制裁,并且他希望每个盟友都牢记这一点。从这一情况能够看出,美国对其盟友的掌控力度已经远不如往昔,至少在中东问题上,诸多盟友国家已不再与美国同心同德。

荷兰外交大臣卡斯帕·维尔德坎普宣称,荷兰身为ICC(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会“百分之百地执行《罗马规约》”。这意味着内塔尼亚胡若踏入荷兰境内就将面临被逮捕的境遇。维尔德坎普预计在周五出访以色列。

爱尔兰总理西蒙·哈里斯在一份声明里指出,爱尔兰“尊重ICC发挥其职能”,并且发出呼吁,要求“立即停火、释放所有人质、让人道主义援助能够毫无阻碍地进入加沙”,他认为加沙目前的局势是“对人类的一种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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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司法机构表示,依照《罗马规约》的规定,该机构有责任与ICC展开合作,配合对包括内塔尼亚胡在内相关人员的逮捕行动。

国际刑事法院于1998年得以建立,其主要职能为受理有关冲突、种族灭绝、危害人权等政治案件的指控。然而,在过去的20年里,该法院实际上沦为西方国家以国际法为幌子干涉发展中国家内政的一种工具。像伊拉克、阿富汗冲突以及北约在科索沃冲突中的非人道行径,国际刑事法院却全然视而不见。此次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发出逮捕令且获得欧洲国家的广泛认可,这一情况充分表明内塔尼亚胡政府的所作所为已经引发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愤怒。

国际刑事法庭作出判定,自去年10月起至今的加沙冲突期间,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将饥饿当作一种冲突手段,他们剥夺了加沙无辜平民不可或缺的食物、饮用水、医药以及燃料等物资,这致使众多平民丧生。并且,以色列军队在攻打加沙的作战行动里,对当地平民犯下了诸多谋杀、迫害等各种不人道的罪行。于是,这些行为被统称为“冲突罪”和“反人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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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这两张逮捕令的申请过程相当艰难。国际刑事法庭法官卡里姆·汗早在今年5月就已提出申请,然而直到11月逮捕令才正式发布。

ICC(国际刑事法院)自身并不具备执法机构,其逮捕令能否切实得以执行,全然取决于成员国的协作。不管是往昔针对苏丹前总统巴希尔发出的通缉令,还是对俄罗斯总统普京下达的逮捕令,这些文件在很大程度上都要仰仗成员国的配合,而这一情况恰恰是国际法律体系的薄弱之处。即便内塔尼亚胡被正式通缉,ICC也不能主动开展行动,而是必须借助124个成员国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