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仁怀公安)

如今,电子支付十分便捷,只要手机“扫一扫”就可以完成购物。但在菜市场等场合,现金交易仍然非常普遍。一些不法分子便将主意打到了菜市场的摊主身上,故意使用假币购物,骗取大家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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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仁怀公安中枢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持有、使用假币案件,收缴假币2000元,行政拘留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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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群众张某来到中枢派出所报警,称其在城北市场附近卖菜时收到一张百元面值假币。接警后,民警迅速行动,立即开展调查走访、视频追踪等工作,经摸排分析于当日10时将嫌疑人吴某抓获归案,及时为受害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并在对其进行人身检查时从其身上搜出100元面额假币2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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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违法行为人吴某利用老人防范意识差的特点,经常选择前往农贸市场和集市购物,使用百元假钞“以整换零”的方式非法牟利。11月23日,在中枢街道城北农贸市场张某用事先准备好的100元假币,在摊主张某处购买9元钱的蔬菜,张某向其找零91元后发现收到的是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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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违法嫌疑人吴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持有、使用明知是伪造的货币

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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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现金交易时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认真鉴别,以防收到假币!

1.日常生活中,进行现金交易时要提高警惕,对收到的纸币要仔细检查。

2.一旦误收了假币,要及时上缴银行或公安机关,切忌为转嫁损失而再次使用。

3.如若发现有人使用假币或者进行假币违法犯罪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 源| 中枢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