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成功执结一起长达10年的案件,再次证明了“终本”不等于“终止”的原则。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彰显了我院对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也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坚定理念。

2014年8月,我院收到白某某、王某某等7人诉范某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执行案件,范某某系交通肇事案附带民事被告人。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查控及上门查找,均未发现被执行人行踪和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被执行人家属也不配合,拒不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对其进行藏匿。在一次执行行动中,我院在被执行人范某某家的衣柜中将其找到,拘传至法院,并拟对其拘留十五日。被执行人家属随后赶到法院,经过我院干警的释法说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2万元,并承诺以后每年给付申请执行人2万元。考虑到被执行人认错态度良好,且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本院解除对其拘留决定,但对其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进行了罚款。

疫情发生后,被执行人在外打工未能继续给付,该案一度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十年如一日,从未放弃跟进。今年9月,在我院干警不懈的努力下案件终于迎来转机,我院干警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家门口路段塌陷,被执行人有可能回家修路,遂联系申请执行人协助调查范某某归来日期。10月,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并将其成功传唤至我院,经各方当事人协商,7名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部分案款,被执行人在月底前一次性给付剩余案款10万余元,现案款已全部到账,并及时发放给7名申请执行人。本案时间跨越十年之久,终于得以圆满执结。

这起案件的圆满执结,离不开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他们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急愁难盼问题,彻底打消申请执行人“终本之后没人管”的顾虑,是法院“终本”不终止理念的生动体现。我院将继续加大“终本清仓”力度,全面梳理排查终本案件,逐案施策、应清尽清、能执尽执,全力推进终本积案实质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孝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