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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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真宗景德四年六月(1007年),向敏中(知河南府事兼西京留守)接到一份凶杀案卷。

说一个和尚在一村户家留宿,没想到是个不正经和尚,半夜把人家的小媳妇给勾搭私奔了。

走到半路的时候,花和尚又觉得带这个女人容易引起怀疑,就把小媳妇儿杀了,准备扔在了一口枯井里,然后带着小媳妇儿的盘缠跑路。

然而花和尚骗小媳妇大姑娘有一手,杀人却没干过,一慌张,自己也掉井里了。

到天色大亮,被下地干活的百姓发现,把花和尚五花大绑送到了官府。

证据确凿,动机分明。

花和尚自己也认了。

就只需要上级领导向敏中复核无误,上报朝廷,把这个不要脸的和尚砍了脑袋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