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绥德县无定河流域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绥德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依据《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环办〔2009〕117号)和《陕西省环境保护违法问题省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陕环发〔2009〕40号)相关规定,我办决定对绥德县无定河流域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基本情况:绥德县五里店村无定河流域段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水质浑浊、有异味。该处位于绥德县城区规划区,但市政污水管网未覆盖,周边小区居民生活污水通过地埋式管线直接排至无定河河道内,影响无定河水环境质量。

督办要求:请你县对绥德县无定河流域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切实做好督办问题整改工作,彻底消除该无定河流域环境风险,并在挂牌督办生态环境问题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书面报送我办。

督办时限: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督办问题的整改工作。

达到督办要求后,由你县向我办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我办将适时组织人员赴现场进行核查,确认整改完成后予以摘牌。

联系电话:0912-3599911

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