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人民医院被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我委根据群众信访投诉提供的线索对滨海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该院)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经查发现该院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