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周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周至县社区工厂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周人社发〔2024〕3号)和《周至县就业帮扶基地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周人社发〔2023〕38号)文件规定,现对我县拟发放的2024年带贫企业(实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生产经营性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补贴进行公示。

本次拟发放带贫企业(实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生产经营性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补贴涉及3家企业,具体为:

一、社区工厂、就业帮扶基地脱贫人口吸纳就业补贴

1.周至县秦旗食品厂2024年吸纳就业一次性岗位补贴13人合计26000元;

2.西安市鸿瑞果蔬包装有限公司2024年吸纳就业一次性岗位补贴23人合计46000元;

3.周至县爱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吸纳就业一次性岗位补贴8人合计16000元。

二、社区工厂生产经营性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补贴

周至县秦旗食品厂场地租赁费、电费补贴35390.84元。以上拟发放的补贴共计123390.84元。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 如有异议,请与周至县就业服务中心联系。

监督电话:029-87110416

联系人:喻君丽

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

来源:县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