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张女士在2018年因投资经营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但是因为该公司的原因,店铺一直没能顺利开业。张女士察觉投资经营一事无法在继续下去,便要求该公司依据合同约定退还投资费用,但是双方并未达成一致的意见,最终双方决定通过诉讼解决,2020年法院判决由该公司退还投资款。张女士本以为事情到此已经结束,没想到这只是漫长维权执行路的开始。
法院判决之后,被告并没有按照法院判决的期限将投资款支付给张女士。张女士不得以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从2020年张女士申请强制执行开始到2023年张女士找到泽达律所进行委托,都没有拿回一分钱,张女士经过多方咨询之后最终决定委托北京泽达律所赵宁律师代理自己的执行案件。
泽达律所律师介入后,发现案涉公司以及现在的股东,名下都没有财产可以偿还案款。但是案涉存在前股东,而股东的变更就发生在与张女士与公司产生纠纷期间,并且公司资本并没有实缴,相当于现在的股东未支付任何的代价就取得了被告公司的全部股权。办案律师分析认为,被告公司的原股东存在通过转移股权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形,这种情况原股东是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确认这一情况后办案律师向法院申请了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为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而努力。
案件经过法院审理之后,法官认可了办案律师的想法。法院认为,前股东在明知公司存在债权债务的情况下,进行股权的转让,存在恶意转移股权逃避债务的情形,应当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将前股东追加为了被执行人。而在此之后,前股东为了自己的财产不被查封冻结,主动与张女士联系,支付了张女士二十余万元,张女士多年的坚持在泽达律所律师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成果,多年的款项得以追回。
律师简介:
赵宁,执业律师,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在律师行业工作五年时间。代理案件类型涉及民间借贷,继承纠纷,行政拆迁等。
赵律师讲究律师职业道德,秉承诚信、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竭尽全力为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其工作态度和能力获得委托人一致好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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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达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用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权益。我们相信,正义虽可能迟到,但绝不缺席,我们将继续用专业、诚信、高效的服务,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带去法律的光芒。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系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2010年7月由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校友朱现领发起创办,紧邻通州区法院,设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中心、民商事诉讼/仲裁服务中心、公司业务部、刑事业务部、行政业务部、国际业务部等业务部门,设有品牌宣传部、业务拓展部、谈案部等职能部门。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拥有经验丰富、素质过硬的律师团队,在各个领域都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专注于提供涵盖公司法律顾问、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保护、劳动法等多个领域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秉承“客户至上,诚信服务”的理念,追求卓越,不断创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赵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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