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被称为“不冒烟的森林火灾”,江苏地处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带,动植物区系兼具南北特点,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多、分布广。11月29日,江苏省政府召开贯彻《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条例》共7章69条,内容涵盖了林业有害生物预防预警、检疫御灾、灾害处置、监督保障及法律责任等主要方面,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松材线虫、美国白蛾防控有效
江苏共有林业有害生物1074种,其中林木病害322种、虫害752种。国家重点防控的两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和美国白蛾,均在江苏发生危害。
有害生物如同植物传染病,会危害大片林业资源和绿地生态。近年来,江苏全面推行“突出重点,分级管理,分类施策,工程治理”策略,强化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三大体系建设,全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松材线虫病防控连续四年实现发生面积、病死株数、疫情小班数量“三下降”;美国白蛾疫情疫区数量实现三年“零增长”,发生区林木叶片保存率达85%以上,扩散蔓延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江苏省林业局局长王国臣介绍,《条例》一是坚持预防为主,二是实施综合治理,三是突出生物安全,四是强化保障监督。将预防为主作为首要原则,在综合治理方面,《条例》进一步明确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相关要求;结合江苏实际细化检疫规定,实施生物、物理、化学等多举措除治技术,加强开展联防联治。
随意弃置松材线虫病疫木最高罚一万元
松材线虫病是江苏重点防治对象。松材线虫病被世界公认为“松树癌症”,是当今森林生态系统中最具毁灭性的松树病害。自1982年被发现以来,先后扩散至江苏主要松林分布区,目前每年病枯死松树超过6万株。
江苏省林业局副局长王学东表示,《条例》除一般性规定外,还对松材线虫病防治作出特别规定,包括明确病疫木清理是林权所有者或者经营管理者的义务,属于集体、个人或者权属不清的也明确了属地清理责任,并要按规范处理疫木;林间松木使用规范也得到强化,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等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购从有关疫区调入的松木材料以及使用松木材料制作的包装物,应当依法管理、使用和处理等。
比如《条例》规定,电力、广播电视、通信、公路、铁路、矿业、水利及其他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购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的松木材料以及以松木材料制作的包装材料,应当要求供货商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并建立使用管理台账。
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松属植物分布区使用前款规定的松木及包装材料的,应当事先将施工时间、地点报告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使用完毕或者施工结束,应当及时回收、销毁,不得随意弃置。林业主管部门、检疫防治机构应当对回收、销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及时回收、销毁松木及包装材料,随意弃置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检疫防治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多部门多举措贯彻《条例》落实
今年,省林业局联合省公安厅、南京海关联合开展“护松2024”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南京海关副关长谢国柱表示,江苏口岸年进口的木材大约在1800万吨,种球1100万吨,进口林产品的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为了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南京海关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织密监测网,下一步不断强化口岸检疫,切实有效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问题。
省公安厅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刘庆阳表示,将进一步健全优化相关行政部门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有效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治理成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浩东表示,强化源头管控,分区域提出了适合苏南、苏中、苏北的地带性行道树的目录,以抗性和耐性强、病虫害少的树种为主,并且提倡树种的多样性,降低因品种单一引发病虫害的风险。
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毛尚会表示,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配合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日常预防处置等,督促有关部门在确保森林防火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开展焚烧。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卢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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