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陈先生(化姓)向媒体反映,他在肇庆德庆县殡仪馆办理丧事时,拿到的骨灰瓮竟是炖汤盅。
据介绍,今年6月,陈先生在妻子引产后将胎儿送到殡仪馆火化,交付了2000余元的费用。然而,其后却发现,盛放骨灰的骨灰瓮居然是网上10元左右的炖盅,还贴着“家某福炖盅”的标签。在记者介入采访后,德庆县民政局回应称,馆内剩余的同款式“骨灰瓮”已全部废弃不用,之后将继续整改。
虽然材质、形制有相似之处,但将蒸煮食物的“炖盅”出售给逝者家属盛放亲人骨灰,多少还是有些匪夷所思了。无论殡仪馆是出于多牟利的目的“换瓮为盅”,还是态度潦草卖错“骨灰瓮”,都缺乏职业道德和对生命的基本尊重。对失去亲人的家属们而言,这也势必造成不小的情感伤害。
在当代,我们讲究“厚养薄葬”,也有“塑料袋盛骨灰”这样的个体选择,但这不是殡葬机构对外偷梁换柱、糊弄儿戏的理由。事实上,“殡葬”行业,从来不只是冰冷地“走过场”;用专业方式处理遗体、举办仪式、安置骨灰,并在此过程中以饱含人文关怀的态度和细节抚慰生者,传达对生命的尊重和缅怀,是其基本原则、根本底色,也是不可或缺的责任。
在采访中,德庆县民政局殡改所工作人员所回应的两点值得一提,一是称“馆内的骨灰瓮均通过殡葬用品正规渠道统一采购”,二是称“此前德庆县殡仪馆采取的是合作经营,由私人老板运营,但目前已经进行改革,11月由政府收归国有,统一进行管理。”回避、推脱、轻描淡写可见一斑。那么,如此涉嫌“货不对板”的产品服务质量问题不用调查处理?事关这么多逝者身后事的民生问题,又是否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该部门还应给予公众更多回答。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评论员 孔雨童 绘画 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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