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1月29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盛新锂能提问:你好,公司大股东发行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卷,数据显示大股东发行前持股8402.7万股发行债卷减少1787.5万股,发行后大股东持股6615.2万股,三季度报显示大股东质押7448.8万股。请问大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动用质押股份是否符合规定?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控股股东有部分股份是因为发行可交债而进行的质押,该部分质押的股份用于可交债之换股事宜并对其本息偿付进行担保。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