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我千年来唯一一只古凤。
被顾青捡回去当了他的弟弟,曾经我对他说过三次,我要跟他永远在一起,我满心甘愿地付出一切去成就他,祝他登上皇位。
结局却是万劫不复。
1
醒来时,我不知道自己在哪?我蜷缩在一角,怔怔地看着门口,自己一醒来就在这屋子里了。被扔到荒域也不知多久来。现在想来只觉得自己很可笑,我命帮他救他。最后竟然这么轻而易举就被舍弃了!顾青冷血地破开我的皮肉,把我晾在烈日下足足两日,把我扔下崖时也不忘把我的手脚筋砍断,就为了防止我活下去。
嘎吱,木门开了
迎面走来的是一个清俊的男子,身形高削,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蛮夷的人因为地理因素长相大部分都很粗犷豪迈,但他不然,看上去就很是清瘦而且有种少年气。
莫欢看着面前的男人,脸色苍白,裸露在外的皮肤白得发亮,他好多年没看见这么白这么漂亮的人了!幸亏是他先捡到他,要是被那些人捡了,指不定眼前的人儿要受什么委屈呢!
莫欢坐到一旁的凳子上,双手托腮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我被盯得有些不适,咬了咬唇,抬眼看着他问:“弟弟,是你救了我吗?”
莫欢听到美人说话,他的声音又细又柔,跟自己想象的一样,兴冲冲地站起身来,笑着,一双虎牙,更添了几分少年色彩,说:“没错,就是救了你!”少年脸上色彩张扬,宛然是索要糖果奖励的样子!
我明显地感觉到他是人类,生活在蛮夷的人类,大部分都受到荒兽的迫害和压迫,生活苦不堪言啊!
“你父母呢!”
“父母?”他有一瞬间的愣神,过了好久似乎才想起来。“莫欢没有父母!”
“莫欢,莫欢!这名字真的很好听。”
2
“那当然小爷的名字当然好听。”我恍然觉得他的状态有点不太对,有一种人格分裂的意味。只是自己现在太虚弱,没有办法做什么!
我挣扎着想要起身,但想起来自己的手脚筋都是断的,这个念头就慢慢降了下去。他似乎想起什么来,给我端来一碗药。
药碗端过来时,我敏锐地捕捉到了还魂草的气息,这还魂草不可能生长在蛮荒。我仔细打量着莫欢,我直视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清明澄澈根本就不掺任何杂质。还魂草对我的伤大有益处。
他一勺一勺地喂我喝药,我也只能勉强笑着跟他道了谢。他一时不敢直视我,
仓皇地拿着药碗出去,我歪头注视着他离开的方向。
就这样,他喂了我一个月的还魂草,我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吃了莫欢的药,我感觉我的经脉已然重铸,就连修为都恢复了一些!
莫欢生活在一个小镇子里,这个镇子里只有几十户人家,大家都是靠打猎为生的猎户,有本事的人会杀一些低阶的荒兽,用它们的皮肉去换钱。莫欢就是干这种营生的。
差不多我养了三个月,莫欢才答应我跟他一块去打猎。
临行前,他给我扔来一块布,道:“你还是遮着点吧!你这么白晒黑了就不好了!”
我笑着应声好。
我注意到他的虎牙又漏了出来。
我们赶了许久的路,才有一只小沙鼠的出现,这种沙鼠吧!没有什么战斗力,但是速度极快,它的皮还是值些钱的。
莫欢搭弓射箭,一箭射中了它的眉心。他带着猎物来跟我邀功的时候,却见我面色沉重,他也不自觉地皱了眉。
3
我感受到了我的血脉之力,我暂存的精血只有顾青他们有。我的精血可以促进人类的修为。
就在这时,天上降下一飞鸟,那青色的飞鸟就是顾青的坐骑,飞鸟之上是帝王帝后。这黍国上下修士其实是很少的,只不过因为我的精血才渐渐强盛起来。但是他们的修炼一直都是在依靠外物,一旦精血供应不足,就会被反噬。三个月到了,我的精血他们用得确实差不多了,所以才这么急急忙忙地来找我。有精血在他们找到我还是很容易的。
我冷漠地看着上面身着华贵的两人,冷笑几声。
真是晦气
我眯眼探了探莫欢的反应,他直直地看着眼前的大鸟,眼里不明晦暗。
“嘿!上来!”顾青对我的态度,就好像我是他的宠物,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而一旁的林曼,对于我更是满脸嫌弃,用手捂着口鼻,不明所以。
我翻了个白眼,拉着莫欢往后走。
顾青看到了我的背影,一挥手落到了我们面前。傲视着我说:“你在闹什么脾气,跟我回去!”林曼也随着下来,楚楚可怜地看着我,说:“阿秋!你哥哥也是意气用事,才把你弄到这来,我们都来接你了,你就跟我们回去吧!“
“曼儿,用不着求他,顾秋我告诉你,你这次不回去,就永远不要回去了!“顾青怒视着我说。
“陛下,别这样!“林曼摇着他的胳膊说着。
我并不想理会他们,因为有东西过来了,我不能不管莫欢的生死。拉着他就要走。顾青看到我的动作,手伸过来就要拉我,莫欢本来盯着我拉着他的手出神,顾青的动作也是惹恼了他,眼疾手快一箭刺了下去。顾青吃痛的闪开,面上冷汗密布,一个修士,通常来说,这就跟擦破点皮差不多,他这个样子,他的灵力已经消散得差不多了,也受到了反噬,抵抗力急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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