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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固阳县人民法院成功线上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化解了“千里之外”的矛盾纠纷,高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24年7月,被告郭某某驾驶汽车外出旅游,行驶至高速公路上时,与原告李某某驾驶的网约车辆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被告郭某某参保的保险公司表示,原被告双方争议的停运损失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故双方当事人就该损失的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2024年11月,原告李某某经网上立案,向被告郭某某住所地的固阳县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停运损失10000元。

法官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原告进行线上沟通,得知原告李某某以及妻子赖某某远在四川省,夫妻两正因远距离诉讼犯难。李某某表示,案件标的不大,从四川到内蒙古的路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得不偿失。被告郭某某则表示,希望能够和平化解此事,但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正常的停运损失金额。在征求原被告双方意见后,承办法官决定进行线上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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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解释因各自生活的城市经济水平存在差异,彼此对停运损失的金额持有不同意见实属正常,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理解包容,互相体谅。最终,原被告就4000元的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被告郭某某表示当天就可以微信转账赔偿金额,原告李某某在线上表示了谅解。

线上调解一小步,司法为民一大步。固阳县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创建便民、利民、惠民的诉讼模式,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司法服务新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让司法的公正与效率更加回应人民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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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民事审判庭 杜田利

签发:刘红强

编辑:固法融媒体工作室

审核:朱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