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部门联动创新搭建“大嫂调解”平台
“我真的和他过不下去了,他对孩子不管不问,还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和我吵来吵去,我们现在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了,这个婚我必须得离!”十几年的婚姻生活,让严某对丈夫戚某憋了一肚子的怨气和怒火。
“婚姻生活本就不易,从结婚到现在你们风雨同舟,现在轻言放弃实属可惜,而且两个孩子年纪还小,需要来自父母的关爱……”莒县法院刘官庄法庭大嫂调解员刘玉英了解了双方的情况后,耐心劝导道。同时,她还站在双方立场循循善诱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回忆美好过往,一步步把嫌隙理清、把误会澄清。“我以后一定承担起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经过多次作思想工作,戚某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并作出保证,严某也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双方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这起离婚纠纷的圆满化解,得益于莒县法院创新建立的“大嫂调解”机制。今年以来,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居高不下、较易引发民转刑案件、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情况,莒县法院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坚持属地、熟人、熟事化解原则,将婚姻家事纠纷下沉法庭,搭建“大嫂调解”平台,推动家事纠纷前端共治、闭环化解,以家庭“小平安”助推社会“大平安”,以家庭“小和睦”营造社会“大和谐”。
“婚姻家庭纠纷看似是一些家长里短的小矛盾,实则处理不好也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对此,我们深化与乡镇党委政府、妇联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将婚姻家庭纠纷推送到属地化解,一方面能够转变基层组织‘夫妻打架是家务事、不是社会治理问题’的错误观念,另一方面通过参与婚姻家事纠纷化解,能够让他们了解辖区矛盾风险点,更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对于“大嫂调解”的制度设计,莒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席刚给出了答案。
为此,莒县法院深化府院联动,与县、乡、村三级和妇联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联动协调化解机制,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由立案庭推送到属地法庭和属地妇联化解。经评估,对于矛盾较深、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婚姻家庭纠纷,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县妇联及时会商、共同研判、化解风险。当事人所在村的妇联主席配合送达、协助调解,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优中选优配备大嫂调解员
发挥特长下沉一线调解化纠纷
为了推动大嫂调解工作有效开展,莒县法院联合县妇联开展了“法护家安、莒家和美”行动,制定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按照“威望高、口才好、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要求,从70余名村级妇联主席中面试、选聘了14名大嫂调解员,常驻莒县家事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和6处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村级妇联主席了解社情民意、擅长做思想工作的长处,及时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大嫂调解员的能力素质,直接关系着调解工作的实效。我们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对县妇联推荐的大嫂调解员进行一一面试,真正选出擅长调解的人才,为下步调解工作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莒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学军全程参与了各个大嫂调解员的面试与选聘,对大嫂调解员调解技能的重要性深有感触。
人员配备到位以后,还要有相应的工作场所。对此,莒县法院在6处人民法庭建立了“大嫂调解室”,配足配齐了电脑、固定电话等相关工作设备,在物品摆放、版面设置等方面注入更多的温情因子,营造温馨的家事说理氛围,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和抵触心理,于无形中为成功化解家事纠纷助力。
“同时,我们还健全完善了家事纠纷调处工作流程和要求,制作了统一、规范的调解台账,详细列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调解过程、调解结果等,着力提高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协助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莒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华在“大嫂调解”机制的落地实施方面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因案施策选择调解路径
实现家事纠纷一站式闭环管理
“我们会根据个案的不同,规划不同的调解路径,作出调解和好、调解离婚、冷静等待、转入诉讼等不同的调解结果,让每个案子都能够得到实质性化解。”莒县法院沭东法庭大嫂调解员严德秀说。在过去短短两个月时间里,严德秀与搭档张金玉已调解了34起离婚纠纷,其中19件已顺利结案。
针对大多数离婚案件系由生活琐事引起的实际,大嫂调解员主要以“说和”为目标,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心声,找准矛盾冲突的关键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劝导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保持健康良好心态,学会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对方,维护家庭和睦。
同时,坚持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并重的原则,对于当事双方一致同意离婚或感情彻底破裂、没有修复可能的案件,予以调解离婚,避免当事人矛盾激化,受到更深层次的伤害。对于有支付内容的离婚案件,由法庭出具调解书;对于无支付内容的离婚案件,推送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减少诉讼案件。
“也许你们的婚姻正处于低谷,但只要有高山低谷都赞美的情怀与精神,相信你们的婚姻会重新走向高峰,真诚期待你们未来的路走得更稳,婚姻守得更好。”这段话来自莒县法院精心制作的《“莒家和美”温馨提示书》。
为了防止当事人“冲动离、赌气离”,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经大嫂调解员耐心倾听、调解,发现双方有调解和好可能、但短期内较难调解成功的,及时向当事人送达《“莒家和美”温馨提示书》,引导双方当事人审慎处理家庭纠纷,珍惜婚姻生活,促进情感修复。
“对于经多次调解失败或者调解无望的案件,我们也不会久调不决,而是及时转入诉讼,由我们和大嫂调解员共同分析争议焦点,尽快了解案情,依法审理,推动办案进程,形成闭环管理模式”。莒县法院刘官庄法庭庭长宋时晓说。
注重业务提升健全保障机制
推动“大嫂调解”扎根基层树品牌
为了让大嫂调解员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要求,莒县法院联合县妇联对“大嫂”们进行了岗前培训,深入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主要内容、家事纠纷诉前调解技巧及注意事项,发放了婚姻家庭辅导案例选编,着力提升她们的调解技能。同时,要求大嫂调解员及时总结推广成功调解经验,加强与其他调解员的相互交流。
“面对不同的诉求,不能简单地按照固定模式去处理。要兼顾公平合理与双方的接受程度,通过单独沟通、整体协商等多种方式,灵活调整调解策略,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这是莒县法院洛河法庭大嫂调解员鲍洪芬在调解日记本上写下的一段话。在调解了14起离婚案件后,她对调解工作的感悟也更加深刻了。
为充分调动大嫂调解员的工作热情,莒县法院还制定了《大嫂调解员奖补考核办法》,实行分段计付方式,按照调解和好、调解离婚等不同的调解结果,给予大嫂调解员不同数额的补贴,补贴每季度进行汇总、审核、发放。
除此之外,莒县法院还协调乡镇党委政府、县妇联按季度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开展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探讨解决办法,总结推广经验,就家事领域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强信息沟通交流。
据悉,自“大嫂调解”机制建立以来,共调解结案157件,其中调解和好23件、调解离婚33件、冷静等待40件,调解成功率61.15%,10月份以来莒县法院新收离婚纠纷案件同比下降71.9%,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讯员 杨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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