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法治
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
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
交流研讨
城东区人民法院“三合一”知识产权刑事首案宣判
以案释法
对全省首例垄断纠纷案件公开宣判
法治宣传
新质生产力——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新质生产力”一词。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的先进生产力质态,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今年以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高站位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那么,这些成效和经验为司法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带来了怎样的启示?
深化“三合一”机制 提升审判质效
2021年6月,李某某以每瓶620元的价格,通过物流邮寄方式向丁某某(另案处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某品牌白酒50箱,共计300瓶,获利18.6万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2023年10月,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2024年1月,城东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今年4月,在2024年青海省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仪式上,这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入选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无独有偶,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吴某与任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案例入选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作为知识产权案件的集中管辖法院,紧紧围绕以高水平法治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不断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机制,依法精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效发挥刑罚惩治和震慑知识产权犯罪的功能,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行为。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自实行“三合一”制度以来全市首例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为图书出版印刷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上海某某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某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某某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等系列案件中,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采取分别送达、集中调解、合并审理等办案方式,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有效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品牌保护 紧扣民生福祉
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坚决惩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同时规制知识产权滥用,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中国驰名商标“美的”电器商标、“六神”花露水商标、“外婆家”服务商标等商标侵权案件,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泸州老窖”“宜宾五粮液”“小米”等知名品牌商标权纠纷案件。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销售假冒“茅台”“五粮液”“郎”“天之蓝”等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中,对构成犯罪的28人依法判处了刑罚,同时判决承担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责任,切实维护了名优品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力回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导向。
司法是保障和实现公平竞争法治化的关键一环。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通过办好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体现反垄断司法对于服务保障社会民生的重要作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海东华某燃气器具商贸有限公司民和分公司与青海省民和川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捆绑交易纠纷案,对惩治垄断行为,保障基层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行业市场竞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反垄断法治意识具有积极意义,入选了今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以司法审判守护创新“源动力”,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司法理念落实在审理的每一起知识产权案件中,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
强化诉讼调解 服务高质量发展
案结事了,纠纷到我为止。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构建“案结事了”全流程管理机制,提升司法为民质效,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而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涉及问题新颖、调取证据繁杂、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特点,案件审理中贯彻“调解优先 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并运用已生效的典型案例增强法律释明效果,才能更好弥合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结果预期的差距,促使当事人作出有利于双方的调解选择,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至2024年8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时以调解、撤诉结案394件,调撤率达72%。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对受理的大批涉KTV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及时调整纠纷解决思路,为20余家KTV经营者举办专题讲座并现场指导签约,在兼顾各方利益的情况下促进双方达成“一揽子”使用许可协议,被诉KTV经营者与著作权权利人的签约率达95.1%,从根本上杜绝了重复侵权行为导致的二次诉讼。
立足全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主动延伸司法保护触角,以更高质效的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创新发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开展对象针对化、内容精准化、形式多样化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单位”“进市场”等,开展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周等普法活动,向企业和群众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公众的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
除此之外,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干警紧贴企业司法需求,深入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助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企业高质量发展”宣传,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在西宁市标志性商品集散地——王家庄小商品市场成立全省首个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站,畅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本版图片由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提供
发表于11月29日《青海法治报》第4版
编辑:苗 艳
审核:冯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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