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实现以监督办案促进诉源治理,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结合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持续推进“八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切实防范化解生产作业风险隐患,助推安全生产诉源治理。

近年来,由于部分市场主体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风险隐患熟视无睹,对制度要求视而不见,对法律后果置若罔闻,漠视他人生命权健康权,明知故犯最终酿成安全事故。例如该院办理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中,犯罪嫌疑人明知工厂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为节约办理手续时间和整改成本,在未向任何职能部门报备的情况下生产,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老员工经验丰富不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但在实际作业中,由于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爆炸引发火灾,导致严重后果。

事故发生后,该院坚持落实“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工作要求,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对于企业安全管理规定流于形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作业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着力打好安全生产领域治罪与治理“组合拳”,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安全生产治理中的作用,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