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仁宣
11月29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了随州、孝感、武汉三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有关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请示。这意味着,长江一级支流澴河,正式开启三地协同保护新局面。
今年9月,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这是针对湖北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6个二级流域片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先河。此次批准的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则是这16个二级流域片区的又一区域协同立法。
一河流三市,“独奏”如何变“合唱”
府澴河是长江一级支流,自北向南流经随州、孝感、武汉三市,是湖北省16个二级流域片区之一。
随州市86%的版图位于府澴河流域之内,其中府澴河干流发源于大洪山北麓,从广水市平林镇进入孝感安陆市,担负着维护长江水生态、武汉孝感水安全的重要保障和重大联动空间重任。
府澴河在孝感市境内干流全长118.5千米,《孝感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2021年实施,在促进流域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批准的条例是对2021年条例的修订,为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助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府澴河流域涉及武汉市东西湖区、黄陂区、硚口区、江岸区和长江新区,是武汉重要的工农业生产区,也是彰显城市水生态特色的重要载体。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关于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的工作要求,有效解决府澴河流域存在的问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推动随州、孝感、武汉三市开展协同立法,协同制定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
今年9月,随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随州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今年10月,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今年11月初,孝感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孝感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11月29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了以上三个条例。
这意味着,随州、孝感、武汉三市协同立法保护府澴河流域的局面正式形成。
协同立法,上下游一管到底
《随州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孝感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既坚持三地“协同”又体现各地“特色”。条例纲举目张,分为总则、规划与管控、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区域协作、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明确,府澴河流域保护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系统治理的原则,条例注重规划约束、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集约利用、加大保护力度、加强区域协同,三地建立机制构建、规划与标准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司法协作、应急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协同、人大监督、生态补偿等协作机制,推动跨区域协作。
府澴河流域水资源季节性分配不均,干旱时期上游来水较少,下游基本生态流量难以保障,影响河流生态安全。《随州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规定,水资源统一调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明确下泄流量和水量应急调度措施等;《孝感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规定,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制定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和实施流量(水位)保障方案等;《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规定,编制和实施流量(水位)保障方案,核定流域水库等水利工程的下泄流量和泄流时段等。
除此之外,条例还规定,三地政府应建立健全府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建立府澴河流域范围内的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受益主体参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立法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的湖北实践
水是湖北最大的省情,治荆楚必先治水。近年来,湖北先后印发《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和《湖北省域战略规划》,明确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坚持以流域为单元,系统推进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岸上岸下协同治理。
2023年修改后的立法法明确规定地方人大开展区域协同立法,为解决跨区域治理难题、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撑。近年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完善协同立法制度和机制。
其实,早在2016年,湖北省恩施州与毗邻的湖南湘西州通过沟通协商,同步开展了酉水河保护立法,开创了湖北跨省区域协同立法的先河。
2023年12月1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了《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2024年1月26日,潜江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长湖协同保护的决定》,“两条例一决定”已于今年3月1日同步施行。这是湖北省首次以流域、区域协同立法的形式推进湖泊保护,是以地方立法保障和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取得的一项标志性成果。
今年9月26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这开创了针对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6个二级流域片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先河,此次批准的有关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则是16个二级流域片区的又一区域协同立法。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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