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发挥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如何以高标准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助推美丽上海、美丽中国建设?

11月28日,八届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司法研讨会在崇明区召开(点击查看更多)。研讨会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上海财经大学主办,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承办,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作学术指导。上海法院生态司法研究实践(崇明)基地在会议中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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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贤,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刘小飞,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俞秋玮,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莉亚,上海市崇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龚朝晖,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少华,上海市崇明区政府党组成员金彪,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闻波出席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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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贤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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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刘小飞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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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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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莉亚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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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少华作主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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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政府党组成员金彪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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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闻波主持研讨会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是上海首个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院。近年来,围绕专业审判支撑、协同治理保障、理论研讨赋能,逐步构建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基础,各部门参与、全领域推进的生态司法大格局,为打造生态司法高地贡献“崇明探索”“上海经验”。

为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和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活动中,王光贤、刘小飞、俞秋玮、龚朝晖、金彪共同为上海法院生态司法研究实践(崇明)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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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基地旨在围绕深化生态司法理论研究、强化生态司法专业培训、培育生态司法精品案例等功能,深化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融合,打造生态司法实践探索、环境资源理论研究、专业审判人才培育、成果转化融合发展“共享、共育、共研、共治、共商”的国际化、多元化、一体化专业平台。

——深化生态司法理论研究。深化生态司法实务界与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界的融合交流,总结当前环境资源审判实践经验,打造有辨识度的学术研究品牌,输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发挥生态司法智库作用。探索建立与基地发展理念、能力素质要求相匹配,涵盖审判人才、法学专家、技术专家、行业领域专门人才等多领域的生态司法人才智库。

——强化生态司法专业培训。依托基地汇聚各领域环资人才智库资源,开设专业化培训课程,广泛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课堂与社会实践相融合的沉浸式培训,打造生态司法培训品牌。

——培育生态司法精品案例。建立生态司法精品案例孵化机制,及时捕捉和汇集“精品案苗”,做到“一案一方案,全流程跟踪研判”,形成一批具有裁判示范效应的典型案例。

——拓展生态司法宣传教育。设立集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成果展示、生态法治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司法成果展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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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司法保障水平,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研讨会聚焦“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保障”主题,围绕“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法律制度”“美丽中国建设与环境法治创新”等议题展开研讨交流。

“当前的ESG诉讼,不断呈现出可诉范围广泛、适用法域交叉、原告主体多元、责任主体扩张等特点。”

“在环境要素市场化这个定义下,绿色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环境的‘地方性’成为‘共同性’。”

“应理性认知环境法实施中司法与行政监管的各自功能定位并理顺二者关系,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提高环境法实施机制的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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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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