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1986年夏天,澳门,一个恐怖传言在民间流传。

有一家饭店,卖的叉烧包是人肉做的!这家饭店,很多人都去喝过早茶!而叉烧包是广式早茶必点的四大王牌之一!

一时间,大家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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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什么会有这种耸人听闻的传言呢?

这家饭店叫八仙饭店,在当地颇有名气。

在1985年8月5日以后,突然换了一个老板。

而原来的老板郑林一家和厨师一共十口人,从1985年8月5日就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这十个人包括郑林(50+岁)、郑林的老婆岑惠仪(42岁)、郑林的四个女儿一个儿子、郑林的丈母娘陈丽蓉(70岁)、陈丽蓉的九妹陈丽珍(61岁)、饭店厨师郑柏良(61岁)。

随着他们的销声匿迹,包括警方在内的所有人,都相信他们已经被杀死并且分尸。

但是除了海里发现的部分残肢外,其他遗体不知所踪,哪怕是抓到了嫌犯也没能找到遗体。

于是,民间开始有传言说郑林一家人都被八仙饭店做成了叉烧包。

这么离谱的事,一下就传遍了澳门和香港,让那段时间吃过八仙饭店叉烧包的人胃里翻江倒海。

一开始,警方并没有注意到一家人失踪的情况,直到1986年4月,一封信才让警方注意到了这起人口失踪案。

来信的人是八仙饭店原老板郑林的兄弟,信中说:

【他的哥哥郑林到澳门多年,凭借勤劳,在澳门立下了家业,但是去年8月开始突然失踪,郑林在澳门的八仙饭店和产业都被一个姓黄的男子接手。

最近澳门海岸又发现了人体残肢,恐怕郑林一家已经遇害,希望警方能尽力找到郑林的下落。】

澳门警方接到这封信如获至宝,因为从1985年8月8日开始,在澳门路环黑沙海滩阿婆秧滩附近总计发现了11件人体残肢,切口整齐,排除是鲨鱼所伤。

因为发现了至少五只右脚,因此残肢至少分属于五个不同的人,残肢来源一直未能确定,警方为此非常头疼,而此封信刚好给他们提供了线索。

警方把残肢中的两只手掌指纹与失踪人员的指纹进行对比,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只能确定有一枚指纹与一个失踪人员的指纹相似,但是这足以让警方相信,残肢与郑林一家失踪有关。

接手八仙饭店的黄姓男子黄志恒成了重点怀疑对象,因为他是郑林一家失踪的最大受益人,警方随即展开了对黄志恒的监控和调查。

调查发现,不但八仙饭店被黄志恒接手,郑林的一处房产和小轿车也在黄志恒手里。

这时候,警方又查到了两个重要线索。

第一是八仙饭店的鸡鸭供应商,他们供述称8月4日郑林还打电话要货,送货的时候一切正常,8月5日再去八仙饭店就停业了,随后更换了老板,与残肢案的时间极为接近。

第二是其中一个失踪人员陈丽珍的邻居,供述有一个三十左右的男子来把陈丽珍叫走,两人打车离去,从此失踪。

而黄志恒此时已经五十岁了,因此警方怀疑除了黄志恒以外,还有其他人与本案有关。

1986年9月28日,黄志恒离开八仙饭店,准备进入中国大陆,警方害怕黄志恒潜逃,在口岸把黄志恒扣留了下来,带回警局进行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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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警方对黄志恒进行了突击审讯,黄志恒矢口否认要畏罪潜逃,声称只是要把妻子和女儿送回大陆老家。

被问及为什么会接手八仙饭店和郑林的房产、汽车等财物的时候,黄志恒则说是从郑林手里买过来的,钱是通过走私赚来的。

一切说得合情合理,但警方是不会轻易相信,让人继续审问黄志恒。

当晚,黄志恒在监狱里哮喘发作,情绪激动,试图要自杀,被警方及时发现并阻止。

第二天,警方正式在报纸上发布失踪的十个人的照片,要求知情的居民提供线索。

而审问黄志恒的警员这边,又得到了他的另一种说法,称因为郑林欠自己赌债无力偿还,因此把饭店和房产给他还债,郑林一家已经移民,但是警方没有发现郑林一家的出境记录。

警方随即对黄志恒的住所和饭店进行了搜查,在一个暗格内发现了郑林在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锁匙、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

1986年10月2日,黄志恒被正式逮捕,并移交刑事起诉法庭调查起诉,确定起诉证据充分。

1986年10月4日,黄志恒在监狱里割腕自杀,被及时发现并送到医院就诊,抢救五个小时后脱离危险。

八仙饭店灭门案被社会广泛报道,香港媒体也进行了跟踪报道,黄志恒的照片引起了一家人的注意。

这家人姓李,他们认出,黄志恒正是十三年前绑架杀害李和的凶手,真名叫陈梓梁。

当时陈梓梁向李和借一万港币,李和拒绝了,陈梓梁就绑了李和以及他老婆、姐姐。

在浴缸里淹死李和之后,陈梓梁准备点燃煤气制造火灾现场,却没能成功,李和的老婆和姐姐却借此机会逃脱了。

李和家人再次向香港警方报案,香港警方随即把案件发给澳门警方协同调查,这让澳门警方更加相信这个有前科的人就是杀害郑林一家的凶手。

1986年12月4日凌晨,黄志恒再度割腕自杀,并在割腕后用棉被盖严,早上8点狱警才发现,这时黄志恒已经断气了。

3

黄志恒自杀离世,给这个案件留下了诸多疑问。

根据警方流传出来的黄志恒的口述,民间总结出来案发的经过:

一、1984年8月某一天,黄志恒和郑林夫妻、厨师郑柏良、陈丽珍玩沙蟹(梭哈的粤语),黄志恒手风很顺,以2000澳币的本,赢了18万8000澳币,郑林口头答应一年内还清,若无法还清就拿八仙饭店抵债。

二、之后一年内,黄志恒多次讨要赌债,郑林夫妻都没有给他一毛钱。

三、1985年8月4日,八仙饭店打烊后,黄志恒再次来到饭店向郑林讨债,要求郑林先还两三万,余款慢慢再说,当时饭店内郑林全家以及厨师郑柏良都在,只有陈丽珍在自家居住。

郑林依然拒绝还债,也不愿意用八仙饭店抵债,并且态度恶劣地说:“还什么还?你又没有借条!”。

四、黄志恒跟郑林发生冲突,黄志恒随手捡起一个空啤酒瓶敲碎,手拿瓶口部分,抵住了郑林的儿子郑观德的脖子,喝令郑林一家不许声张,互相绑住,拿布塞住嘴。

由于郑观德是郑家独子,郑林一家不敢违抗黄志恒的命令。

五、最后只剩下岑惠仪和郑观德,黄志恒命令岑惠仪把郑观德绑起来,岑惠仪突然高喊并试图抱起儿子逃跑,黄志恒冲上前拿酒瓶刺死了岑惠仪。

六、杀死岑惠仪之后,黄志恒凶性大发,连续拿酒瓶刺死或者用绳子勒死余下几个人。

郑观德死前曾说:“我九姨婆(陈丽珍)会报警抓你!”

七、黄志恒用了八个小时连夜对几人进行了分尸,并装进了黑色塑料袋重重包裹,然后丢弃到垃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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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第二天早上,黄志恒(疑似)跑到陈丽珍家里,谎称郑观德发烧需要照顾,把陈丽珍骗到八仙饭店后杀死,分尸抛弃。

至此一家九口人包括厨师郑柏良被杀害并分尸灭迹,凶手自杀身亡,一幕惨剧就此落幕。

众人也以为事情真相大白。

然而,一家报馆突然爆出了一封黄志恒死前寄出的自白信,让这个案子再次蒙上了神秘的迷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