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廉洁抚州消息:
经抚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抚州市东临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资溪县监委对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东临分局征地办原负责人冯明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冯明庆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与他人串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领取奖金、津贴;违规兼职取酬,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工作中不负责任,擅自决定超越征地红线征收农户苗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苗木点、养殖场征收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冯明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抚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冯明庆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经资溪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资溪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冯明庆,男,汉族,1959年4月出生,江西抚州人,高中文化,1978年11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9年4月退休。曾在原临川市土地管理局钟岭土地管理所、原抚州市国土资源局抚北国土资源所、原抚州市国土资源局孝桥国土资源所、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东临分局等单位工作。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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