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
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座谈会
在人民大会堂召开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王佼莉
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
“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并作为湖北法院系统唯一的获奖代表
到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座谈和领奖
▲王佼莉法官在人民大会堂领奖
“能够作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代表,到人民大会堂参加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座谈会,我倍感荣幸。这次能够获得这么高的荣誉,离不开院领导的关心和培养,也离不开同事们的鼓励和支持。我深刻感受到最高院对少年审判工作的重视,我作为少年审判法官,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任重道远,义不容辞。”11月29日,已从北京返回岗位的王佼莉法官,立即回归了她日常忙碌的工作状态。
少年审判的一纸文书,不仅影响着未成年人的人生,也关乎其背后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做一名有情怀、有温度的少年审判法官,是王佼莉一直遵循的理念。在扎根少年审判工作的7年里,王佼莉始终坚持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专业审判、柔性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她先后被评为2023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襄阳市三八红旗手,全市法院办案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01
在办理涉未案件中求创新
在案件审理中,她始终将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用法官的担当和智慧向未成年人传递司法温度。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她在全省法院首创设立“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未成年人财产公证提存”、“抚养权缓冲期”等制度,解决新型疑难复杂和类案问题,获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以专业审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02
在处理承办案件中铸精品
在审判工作中,王佼莉始终保持深钻细研,努力提升办案水平,力求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在其承办的一起案件中为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不受侵害,王佼莉法官连续发出2份司法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有效的提升了案件办理效果。其办理的案件连续4年获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次获评全省法院精品案件、1次获评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03
在开展法治宣传中当先锋
王佼莉始终坚持在纠纷“预防”上做文章,将法治宣传作为少年审判工作的重要环节,她担任多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主动牵头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普法宣传活动,近年来累计举办大型活动50余次,课程内容丰富新颖,受到众多高校及中小学师生的高度认可,同时她主动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协调配合,联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延伸帮教,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的法治护航力量。
王佼莉同志始终以
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
工作态度和忘我的工作热情
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以实际行动展现出
新时代女法官护航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巾帼风采
再次祝贺王佼莉
向她学习
为她点赞
来源:少审庭姚峰
编辑:徐倩
审核:王洪
终审: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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