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标准(2024版)》的通知”,明确至2025年末,本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具备的相应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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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实验室检测能力明确常规病原体、寄生虫和病媒生物检测鉴定参数提升至480项以上。常见感染性病原体核酸每日检测能力达到2000件,每周病原体测序能力达到60件,食品、水、环节样本每周检测能力达到500件。

常规理化和放射检验检测参数提升至270项以上。鼓励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辖区需求与机构能力基础,储备新型健康危害物、人体生物标志物等特色检测项目。

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能力要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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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目录必备/选配设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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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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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笪文武 审校:徐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