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要求,市应急局相关处室与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根据2024年第三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共组织执法人员86人次,抽查43家企业。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前埔北加油加气站

1.未及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调整以及培训复审情况的台账记录;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存在缺漏;

3.微型消防站内的应急作战服淋雨发霉、强光手电没电;

4.3#储油罐未设置介质及流向标识;

5.配电室二氧化碳灭火器点检表不符合实际情况。

(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厦门海堤加油站

1.检查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该站加油区立柱上所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已褪色,应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第5章要求进行更换;

2.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该站四月份所排查的“加油现场罩棚漏水”“2#操作井油气味过大”“下雨天3个操作井漏水”均被列为一般隐患,但拟定整改完成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不符合一般隐患整改时限要求,应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及时整改排除隐患;

3.检查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器材、物资配备情况,该站有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案开展演练,所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物资均处于适用状态,但2024年6月25日开展的火灾疏散演练,效果评估中所制定的改进措施与演练过程中发现的实际问题不相对应,应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进行更正。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厦门同安云洋加油站

1.检查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该站油罐区操作井内的流向标识老化、进站口的进站须知牌褪色,应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相关要求重新制作更换;

2.检查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器材、物资配备情况,该站有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案开展演练,所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物资均在适用状态,但2024年5月24日开展的防汛应急演练,效果评估中所制定的改进措施与演练过程中发现的实际问题不相对应,应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进行更正。

(四)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金尚加油加气站

1.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培训学时没有体现;

2.油罐区须在明显位置增设安全警示标志;

3.油罐通气管应增设常开常闭标识。

(五)厦门伯瑞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企业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须进一步完善。

(六)厦门祥发腾石油有限公司翔安加油站

1.通气管常闭标签未悬挂;

2.静电消除装置底部脱落,应固定;

3.加油机内空隙及空洞封堵不实,应用防火泥封堵;

4.发电机排烟管穿墙孔洞封堵不实,应用防火泥封堵。

(七)厦门捷博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事故隐患排查事项;

2.应进一步完善6月28日演练情况记录及评估总结材料,并做好应急物资的日常维护和更新。

(八)厦门进尚树脂有限公司

1.生产车间2号研磨机套管脱落;

2.生产车间2号分散机电机外壳未接地;

3.乙类仓库大门跨接线脱落。

(九)厦门新油源石油有限公司钟山加油站

1.2024年度演练计划缺少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内容;

2.卸油口未设置对应油罐罐号标识;

3.加油机上下腔穿线管处应用防火泥进行封堵;

4.油品枪套颜色不统一;

5.埋地油罐管道应标注流向。

(十)厦门华丽晶石油有限公司同集加油站

1.柴油罐操作井一处跨接不规范,通气管颜色区分不明显,危废间缺少风险告知牌,加油机内非防爆管线穿线处缝隙未用阻火泥封堵,喷淋系统配电箱缺少电路图,发电机房未设挡鼠板且排烟管穿墙缝隙未用阻火泥封堵,隔油池未及时清理。

(十一)厦门市茂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翔安洪前加油站

1.检查2024年培训记录,2024年8月7日、7月23日、6月17日的培训记录中郭某某签名笔迹不一致,询问加油站负责人答复该签名由其他人员代签。

(十二)联氨精密气体(厦门)有限公司

1.建议企业在生产和储罐区、钢瓶间增设该区域的安全警示标志;

2.高纯氧U0-201储罐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下次检验日期为2024-07-31未及时替换;

3.液态二氧化碳储罐危险性标志以及标记不正确;

4.罐区部分介质流向标志老化。

(十三)林德气体(厦门)有限公司

1.氨气充装区、气瓶烘干房各有1块警示标志牌老化褪色;

2.氢气装置生产区外围护栏、制氢装置水处理管道3个法兰锈蚀较严重;

3.该公司引用的《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应更换为现行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十四)厦门市鑫海祥贸易有限公司

1.库区入口处警示标志褪色需进行更换;

2.电子围栏控制器2号机显示“总线故障”需进行排查。

(十五)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

1.油水分离池风险告知卡缺少当心中毒安全警示标志;

2.低压配电室照明灯接线不规范,抽风机外壳未静电接地,部分受限空间编号应进一步完善。

(十六)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厦门同集加油站

1.发电机房、配电房安全警示标志须进一步规范;

2.油罐区跑冒油作业安全告知牌缺少当心火灾标识、作业安全风险告知牌固有风险和动态风险等级辨识错误;危废物回收柜内放其他物品,且缺少风险辨识;加油机内一根防爆管线长度不足;应急处理池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辨识缺少爆炸风险;进站安全告知牌被广告牌遮挡;发电机房穿墙孔洞未用阻火泥封堵;配电室电表箱缺少电路图。

(十七)厦门恒森化工有限公司

1.生产车间1#反应釜及甲醇卸料口的部分阀门螺栓缺失;

2.罐区消防管道褪色严重,应重新进行着色。

(十八)空气产品(厦门)电子气体有限公司

1.厂区部分标识牌老化,需更换;

2.压缩机入口处上下梯区应增设防坠落安全警示标志;

3.厂区部分室外接线盒需封口;

4.压缩机房门口地面两根钢筋柱露出地面,需清除。

(十九)厦门士兰明镓化合物半导体有限公司

1.氨气站消火栓应添加水雾喷头;

2.砷烷、磷烷间风机控制开关应接地;

3.甲类仓库有机化学品间堆垛应增加与墙距离;

4.应急演练记录表参演人员应手动签名。

(二十)中国航油集团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厦门西柯加油站

1.2024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没有安排综合或专项演练内容。

2.站区内的警示标志应进一步规范。

3.储油罐区操作井内有少量积水应清理;

4.储油罐区油气回收管未挂常开标牌,通气管未挂常闭标牌,且未进行颜色区分;

5.配电房(发电机房)穿墙排气管接缝处应用防火泥封堵。

(二十一)厦门中远海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1.10-1号库消防启泵按钮信号线套管破损;

2.12-5号库非本安型静电消除器(已停用)应拆除;

3.9-2号库有毒气体气瓶堆垛超过气体探测器探测范围,应调整堆垛;

4.7-1号库冷凝水排水管堵塞。

(二十二)福建中微普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三)厦门外代八方物流有限公司

1.园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引与监督管理制度(2024年3月版),引用已废止的安监总局令第59号;

2.操作人员对四合一气体检测仪(测氧仪)操作使用不熟练。

(二十四)厦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1.与厦门兴重环保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废弃食用油脂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亦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隔油池(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台账上编号:主05)未设置警示标志。

二、暂未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厦门三圈电池有限公司、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来明工业(厦门)有限公司、厦门晋源铝复合板带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远东中乾(厦门)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厦门湖鹏工贸有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中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仓储管理中心东孚油库、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福州输油公司东孚输油站混油罐组、厦门市海沧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进岛加油站、厦门市健鹏农资有限公司、厦门绿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世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厦门世瑞进出口有限公司。

三、立案查处情况

本季度通过双随机检查对2家企业及2名个人共4个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41万元。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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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厦门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