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连检察官都感到震惊的嫌犯,他明明完好无损的进入审讯室,出来时却断了胳膊。他前后五次声称没有杀人,却在第六次被逼着写下认罪书。

1、

2014年2月18日晚上十点左右,河北保定市顺平县北朝阳村的王玉雷在邻居家里打完麻将,正和另一名村民往家走,忽然发现在距离家门口200米的土路中间躺着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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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雷掏出手机打开手电筒照了一下,地上一股子血,两个人同时意识到:出事了。

只见路上躺着的竟然是具尸体,王玉雷赶紧报警。

接到报警的警方很快到了现场,经过调查后证实,死者名叫王伟,也是北朝阳村的村民。

由于死者身上的财物都没有丢失,警方首先怀疑是仇杀,他们随即对附近的村民展开排查,而第一个锁定的嫌疑人正是打电话报案的王玉雷。

两家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据死者的妻子回忆,他家和王玉雷家仅有一墙之隔,排水管正对着王玉雷家屋后。王玉雷担心污水会破坏自家的房脚,为了这件事,两家曾经还吵过一次架。

不过吵得不是很厉害也就嚷嚷两句,仅仅是一件简单的小事,争吵也不激烈,理论上应该不至于闹出人命。那仇杀的可能性无限降低。

不久,村里又传出绯闻说王玉雷和王伟的妻子关系暧昧,很可能是两人合谋杀害了王伟,事实是这样吗?那如果是这样那王玉雷是真凶,他又为什么要自己报案呢?

不过这个问题很快就被警方合理解释,王玉雷是自导自演了一出戏。

当时跟王玉雷一起回家的那个村民说:“去打牌的时间是七点半左右,警方确认的死亡时间也是七点半,王伟的死亡地点又是牌局的必经之路。按理说,王玉雷应该在出门时就会发现尸体,而不是等打完牌回来才看见。”这样的推理听上去很有说服力,但是警方没有听。

2014年3月6日,王玉雷被叫到了公安局,仅仅过了不到两天,他就承认自己杀死了王伟。警方的破案效率真的高,作案动机也是滴水不漏。

2、

王玉雷在口供中写道:案发当晚,他骑摩托车回家,被王伟嘲笑买不起小汽车。王伟家庭条件不错,一直瞧不起王玉雷,加上有水管的纠纷,所以王玉雷才一气之下动了杀心。

口供中详细描述了作案经过:晚上七点多钟,王玉雷拿了一把斧头,躲在王伟的必经之路上等待。没过多久,王伟就醉醺醺地走了过来。

王玉雷看准时机,从背后一斧头抡在了王伟头上。杀完人,他返回家中换掉了带血的衣服。

因为害怕被人怀疑,王玉雷故意去邻居家打牌,然后在回来时假装偶然发现尸体,本想这样瞒天过海,不料却没能瞒过办案民警“火眼金睛”。

2014年3月15日,顺平县公安局提请检察院对王玉雷进行审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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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破案过程过于完美引起了检察官蔡文凯的怀疑。蔡检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案件存在很多疑点。

首先,根据现场的照片,死者腋下发现了一只带血破损的手套。手套并不是王伟的,很可能是凶手留下的。但如此重要的物证,蔡检却并没有看见相关的基因检验报告。

同时在尸体的附近还找到了三根烟头,同样没有检测报告。

没有检测报告不要紧,那么凶器总该有吧?

很遗憾,凶器警方也没有找到。

在警方提交的第一份笔录中,只是根据王玉雷的供述,在网上找到了一张相似斧头的图片。然而尸检结果显示,王伟虽然是遭到了钝器击打,但头上的致命伤口是“C”型斧头,而警方提供的凶器图片怎么看都不符合凶器的特征。

于是警方提交的第二份笔录中,凶器又做了改良,从斧头又变成了锤子。但蔡检认为锤子更加不合理,第二种供述的作案工具锤子两头都是方的,所谓的凶器锤子依然无法造成“C”型伤痕。

而且王玉雷在口供中交代:自己使用锤子击打了王伟的后脑,但尸检报告中的伤口却在前额,根本无法匹配。

蔡检继续往下看着卷宗,王玉雷的第三次供述中,作案工具又变成了刨锛。

三次笔录,出现了3种不同的凶器,很难不让人怀疑其中的真实性。

作案工具的变化,好像是在迎合尸体上的伤口,让作案工具为伤口服务。这样的办案手法,蔡检闻所未闻,而且在三番四次发生改动后,凶器也始终没有找到。

蔡检怀疑案情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于是他打算亲自去提审王玉雷。

3、

到了看守所以后,蔡检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只见王玉雷左臂挂着吊瓶,右臂打着厚厚的石膏,双眼目光呆滞。

一看到蔡检就格外惊慌,赶紧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蔡检问他右胳膊的伤是怎么造成的,他赶紧回避这个问题不去回答。结合王玉雷的口供跟此刻的神情,蔡检的脑海里浮现出了四个大字:屈打成招。

很快,案卷中的又一条线索加深了检察官的怀疑。

王玉雷先后做过九次笔录,前五次都坚持没有杀人,直到第六次,他才承认了自己是凶手。

取证期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让他推翻之前的说法?

带着这个疑问,检察机关重新调查了王玉雷的审讯过程,一查果然不简单。

王玉雷是在3月6日晚上九点半接受审讯,到他第一次做出有罪供述已经是3月7日深夜的11点40分,审讯时间足足超过了24个小时,而且期间几乎没有休息。

按照刑诉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传唤的时间最长也不得超过24小时,办案不排除非法审讯的可能。

记者随后联系了公安机关求证,但对方拒绝了接受采访。

对于这种情况,蔡检立刻向上级领导作了汇报。

4、

2014年3月19日下午,检察长曹金又带队去了看守所提审王玉雷。

第一眼看到王玉雷,曹金心里也是一个“咯噔”。

王玉雷虽然痛快地交代了杀人事实,却根本说不清细节,甚至说不出自己受伤的原因。

曹检当时问王玉雷“你的伤怎么弄的?”

王玉雷头也不敢抬地回了一句“记不清了。”

曹检感到很震惊。他知道王玉雷是有顾虑的,从他眼神看上去,王玉雷像是被打怕了,生怕这是一个圈套。

为了消除王玉雷的防备,曹检当场表明了态度。

“是你杀的吗?”

“是我杀的。”

“我跟你讲,你这个案子审训的环节要经过公安机关,还要经过我们检察机关,还要经过法院,是你杀的跑不了,但是不是你杀的也不会冤枉你,你要相信咱们的法律。”

听到曹检愿意替自己做主,王玉雷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情绪,终于带着哭腔说出了实情。

“我说实话,我没有杀人。”

“那为什么承认?”

“我跟谁说谁也不相信,人家说铁证如山,你跑不了。我之所以弄成这样子,那是我想活命。”

根据王玉雷交代,他根本没杀王伟,所有的作案工具都是瞎编的,至于他到底是怎样受的伤,视频中并没有放出细节,可单从“我想活命”这几个字就能体会到他心里的恐惧。

仅仅审讯了两天就断了一只胳膊,如果多审几天,那后果不堪设想。为了还王玉雷一个公道,检察官们离开看守所后直奔案发现场。

5、

他们不断推演着整个作案过程,发现王玉雷的确不具备作案时间。

按照警方的说法,王伟死于晚上七点半左右,但王玉雷七点半已经到了邻居家打牌,来回的路程就要十分钟,何况他还要蹲守王伟,不可能在几分钟内就完成整个杀人过程。

于是他们进一步核实了王伟的死亡时间,结果出乎意料,尸检报告中竟然没对死亡时间进行鉴定。那么,警方又是如何得出王伟是死于七点半的呢?

原来这个时间是王伟的妻子定的。

“他是不到七点半出去的。”王伟的妻子说道。

“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不到七点半呢?”

“电视上演那个乡村爱情不是七点半才开演吗,他没看拿着个褂子就出去了。”

王伟没看上乡村爱情,七点半前就出了门,因为死在了离家200米的地方,于是警方又加上了几分钟走路的时间,从而得出了一个七点半死亡的时间。

检察机关认为,这样的推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核实死亡时间应该通过尸检,而不应该通过电视剧的排播表。

作案时间不能做准,作案工具又找不到,而所谓的作案动机就连死者家属都觉得夸张。

“你们之前发生过什么过节吗?”

“还真没有。”王伟的妻子回答道。

由此可以看出他们的矛盾没到杀人的那个这个地步。

在检察官们看来,这起案件明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于是第二天一早,他们就赶往了保定市检察院进行汇报。

全国模范检察官彭少勇了解了案件详情,也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王玉雷是杀人犯。

既然证据不足,按理说就应该将王玉雷释放,然而接下来的情况却没有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