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网11月30日讯,11月28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我市智能充电桩建设相关的招标公告文件,从公告文件中了解到充电桩的具体安装位置~
邹城市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邹城市市区政务中心、孟子大剧院、铁山公园
财金大厦、钜鑫大厦等12处商圈
公园、政府机构、广场、景区、重点路段停车场
对其进行数字化改造提升,共涉及公共停车位约5417个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810台
其中,24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231台,
12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417台,7kW交流充电桩162台
同时配套建设变压器、电力电缆、雨棚等配套设施
并建设充电控制室、监控室一处,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
对所涉及停车场的停车系统进行智慧化改造
建设总分式智慧停车系统,系统总控置于充电控制室
监控室内系统主要包括充电计量计费系统1套
监控系统1套,车、站、用户交互系统1套,数据中心1项。
招标全文如下:
邹城市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70883067100066100100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410-370883-04-01-326358
招标项目名称
邹城市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地点
邹城市
招标内容
邹城市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邹城市市区政务中心、孟子大剧院、铁山公园、财金大厦、钜鑫大厦等12处商圈、公园、政府机构、广场、景区、重点路段停车场,对其进行数字化改造提升,共涉及公共停车位约5417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810台,其中,24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231台,12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417台,7kW交流充电桩162台。同时配套建设变压器、电力电缆、雨棚等配套设施,并建设充电控制室、监控室一处,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对所涉及停车场的停车系统进行智慧化改造,建设总分式智慧停车系统,系统总控置于充电控制室、监控室内。系统主要包括充电计量计费系统1套,监控系统1套,车、站、用户交互系统1套,数据中心1项。(详见发包人要求)。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事项:前期资料;专业设计【工程范围内的常规设计工作,含现场勘察、地形测绘、工程方案优化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程项目。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招标项目规模
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14100.00万元。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自筹资金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14600(万元)
招标控制价
(合同估算价)
14100.00(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三家(含三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从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s://ids.jnzbtb.cn:4430/;
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ZouCheng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
招标人名称
邹城市国源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大束镇双创园区汇鑫大厦16层
招标人联系人
黄文政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众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邹城市欧兰路666号雍和府6-212、213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孙成柱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
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7-5257218
异议提出与答复
异议事项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提出渠道
答复期限
答复方式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即时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孙成柱,联系电话:1526576565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邹城市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已由 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以项目代码: 2410-370883-04-01-32635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邹城市国源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邹城市国源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830671000661001001
2、工程名称:邹城市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邹城市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邹城市市区政务中心、孟子大剧院、铁山公园、财金大厦、钜鑫大厦等12处商圈、公园、政府机构、广场、景区、重点路段停车场,对其进行数字化改造提升,共涉及公共停车位约5417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810台,其中,24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231台,12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417台,7kW交流充电桩162台。同时配套建设变压器、电力电缆、雨棚等配套设施,并建设充电控制室、监控室一处,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对所涉及停车场的停车系统进行智慧化改造,建设总分式智慧停车系统,系统总控置于充电控制室、监控室内。系统主要包括充电计量计费系统1套,监控系统1套,车、站、用户交互系统1套,数据中心1项。(详见发包人要求)。
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14100.00万元。
5、招标人:邹城市国源能源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大束镇双创园区汇鑫大厦16层
(1)联 系 人:黄文政
(3)联系电话:15805470869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众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邹城市欧兰路666号雍和府6-212、213号
(2)联 系 人:孙成柱
(3)联系电话:15265765659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三家(含三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ZouCheng)。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 孙成柱 ,联系电话:15265765659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ZouChe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4年11月28日
编辑:邹城网、综合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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