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赋能”工程,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投身高质量发展新陇南建设,经研究,决定为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同时符合引进条件的具体要求。因无人报名等原因未完成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纳入年度《陇南市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据此开展下一批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可按照相关政策适当降低学历

二、引进名额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全市共有67个事业单位设置岗位72个、计划引进83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54人、县(区)事业单位29人。按行业划分,党群口事业单位17人、政府口事业单位66人。引进岗位列表详见附件。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83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88年12月以后出生)。研究生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以2018年4月更新目录为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规定的规范称谓及专业代码执行,具体专业及代码同时参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教育在线掌上考研专业库确定,高校自设或特设专业、交叉学科专业以教育部核准备案的专业名称执行。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层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须经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毕业院校为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专业相近但不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教育在线掌上考研专业库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审查确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纪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造假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等各类项目人员),各类订单、定向、委托培养人员;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8:00-12月11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系统报名。报名人员可浏览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www.longnan.gov.cn)、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或关注“活力陇南”“陇南人社”微信公众号,阅读引才公告,查询岗位信息,确定报考岗位。报名时,登录西北人才网,点击“陇南市事业单位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各行业口不得重复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需提交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市外就业或市内非行政事业单位就业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由于教育部专业调整原因,导致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不完全一致的,需提交专业调整政策依据或院校证明。

报名材料上传格式为彩色PDF扫描件。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期间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无法联系上报名人员而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初审

报名市直事业单位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县区事业单位的应聘人员,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三)考试考核

进入考试考核人员名单及考试考核有关事项,将统一在原平台发布公告,考生应自行负责及时查看。进入考试考核人员须按考试考核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按公告要求参加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试考核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根据需要可增加笔试,主要考察考生通用职业能力和专业知识技能。当引进岗位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10时,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按上述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试考核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

(四)资格复审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考试考核的人员须按照后续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以备核验。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中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工作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考察

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材料、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中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六)体检及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论有争议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可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体检中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体检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如递补的下一名人员放弃引进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在原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市人社局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汇总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陇南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方式

(一)市直事业单位:

中共陇南市委组织部:

0939-8213685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9-8236221

(二)县区事业单位:

中共礼县委组织部:

0939-4483168

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9-4479319

中共宕昌县委组织部:

0939-6127818

宕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9-6171198

中共成县委组织部:

0939-3215779

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9-3225082

中共西和县委组织部:

0939-6621702

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9-753938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陇南市委组织部、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陇南市委组织部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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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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