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11月27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要求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根据指导意见,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00项。
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300项;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超过200项。
到2030年,全国互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果互通共享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
跨省检验结果互认多地已逐步推进
今年9月,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四地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23-2024年度京津冀鲁区域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结果的通知》。而在这一文件中,京津冀鲁区域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继2021年从43项增加到50项后再度增加,数量达到了60项。
今年7月,四川省卫健委及重庆市卫健委联合发布相关文件:《关于全面推进川渝两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详细罗列了81项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的清单及互认方式、互认标准。
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存在困难
从 2006 年开始,国家陆续出台了不少政策推进医疗机构间检验结果互认工作。2021年以来,国家也多次发文要求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然而,直至今日,许多认在就医过程中仍有这样的体验:跑了好几家医院,每家医院都要求重新检查。明明刚拍过的片子、做过的化验,却被医生告知“我们这儿不认”。不仅浪费了时间,还多花了不少冤枉钱。
然而,许多临床工作者对此却有不一样的解读:
1、医疗机构水平存在差异
理论上,三级医疗机构质量标准较为接近,但不同医院的优势学科不同,设备和仪器也可能不同。另外,“人”的因素也至关重要。对于同一标本、同一方法进行相同的项目检测,不同工作人员的判读可能有差异。因此,目前各医院检验科的工作不具备完全的同质性,其检测结果的互认有一定的局限性。
2、检验检查的时效性
实验室里很多检查的时效性非常短。比如血常规检查,对于一个感染的病人,白细胞的变化会改变几倍;而血K+这样的检查,只要半天就会从正常值变成“危急值”。这些结果本身就需要动态、多次的检查。
3、检查结果参考值不同
由于仪器的不同,测量方法存在差异,不同的仪器设备及不同的检测方法,检测的结果之间也有差异,检查结果的参考值也不尽相同。
4、法律问题
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就意味着临床医生要拿着非本院的的检查报告为患者做出相应诊断,稍有不慎做出错误判断后,责任划分问题依旧不明确。一旦出现医疗纠纷,谁来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没有制度保障的情况下,大多数医生当然也更倾向于多次检查,降低误判率。
需要时间逐步实现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看似是一件“小事”,但背后是医疗资源、服务效率和患者体验的全面提升。短期内,可能还会有一些医院因技术、资源或标准问题无法完全互认。我们需要对“互认”的范围、条件有合理的预期,避免对政策失望。与此同时,医疗机构也要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对未互认情况做好解释说明。
从政策发布到逐步落地,需要各级政府、医疗机构和技术部门的通力合作,也需要患者的理解和支持。
我们期待未来患者不用为重复检查奔波、花钱,期待更加高效、公平的医疗体系的实现。
来源 | 新华社
编辑 | 木白
版权说明:梅斯医学(MedSci)是国内领先的医学科研与学术服务平台,致力于医疗质量的改进,为临床实践提供智慧、精准的决策支持,让医生与患者受益。欢迎个人转发至朋友圈,谢绝媒体或机构未经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至其他平台。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