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掉生鲜产品“美颜神器”
11月20日,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检察官联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走进辖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对使用“生鲜灯”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商家均按规定正确使用了照明设备。
今年1月底,连云区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部分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案件线索。检察官立即邀请提供线索的志愿者、具有食品安全领域专业背景的志愿者一同到现场取证。
“在肉摊上看是色泽红润的鲜肉,买回家再看颜色就不一样了,简直是用上了‘美颜神器’。”走访中,不少群众都反映生鲜商品存在“色差”问题。
“使用这种生鲜‘美颜神器’,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也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连云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张杨介绍,2023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今年2月25日,连云区检察院依法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对农贸市场、超市等相关经营场所开展排查整改。相关职能部门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立即对照检察建议开展治理工作,对辖区4家农贸市场、5家超市近千户商户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全面检查,作出行政处罚2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督促经营者增强诚信经营意识。
为巩固整改成效,今年4月以来,检察官3次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联合进行“回头看”。“以前在菜市场、超市经常能看到‘生鲜灯’的身影。现在问题得到整改,食物回归‘本色’,消费者采购起来更放心了。”人民监督员王磊磊表示。
(蔡敏迪 王梦雪)(蔡敏迪 王梦雪)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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