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2022年5月,河南高院少年审判庭创建“豫法护苗”党建品牌,不断加强党建引领,带领全省法院少年审判人员团结拼搏创新,深耕法治沃土,把党对青少年的关心关爱融入少年审判,用法用情用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佑青少年茁壮成长,以实际行动擦亮“豫法护苗”品牌,取得丰硕成果。
值少年法庭成立40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座谈会,并对全国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50个集体、9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我省法院2个集体、4名个人入选。分别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薄金栋、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朱继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闫华伟、博爱县人民法院许良人民法庭庭长张瑞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立足社会治理 强化司法保护 全方位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新格局》为题作经验交流。下面,逐一讲述获奖集体、个人用司法护佑青少年成长的温情故事。
1
法网柔情,使命在肩
南阳中院少年综合审判庭
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时,小贾、小李(注,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作案时未成年。南阳中院少年综合审判庭法官通过庭前联系村委会等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全面了解未成年人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及心理状态。庭审中,审判长郑峥将法律教育与人文关怀巧妙融合,对二人语重心长开展法庭教育:“你们还年轻,人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今天的法庭,不仅是审判的地方,更是你们重新启航的起点。”二人卸下防备,当庭真诚悔罪。宣判后,法官对被判缓刑的二人开展跟踪帮教,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帮助已休学仍未成年的小李到职业学校就读,帮助已经成年的小贾找到工作,自食其力。后续通过电话回访、心理疏导等方式,及时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确保他们在缓刑考验期内健康成长,顺利融入社会。恢复正常学习生活的小李给法官写来感谢信。
2
洞若观火,助力重生
薄金栋:河南高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结果,关系未成年人的顺利成长、前途命运,办案法官更要思虑周全,抽丝剥茧,去伪存真。薄金栋办理的一起双方均为未成年人的故意伤害案,经与合议庭法官认真审查,认为被告人小刘的行为属于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的必要防卫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条件,依法宣告无罪。案结事未了,薄金栋还积极开展审判延伸工作,协调联系学校,帮助小刘恢复学籍,助其开启新的人生,同时对受伤的未成年人小杨的困难予以关切。该案办理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彰显少审法官的“匠心”和初心。
3
由表及里,钩深致远
朱继科:安阳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的审理,不仅要妥善处理夫妻婚姻和成年人的财产纠纷,更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审慎处理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问题。在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夫妻双方离婚时约定平均负担共有房产的房贷,待孩子成年后将房产过户至孩子名下。后因女方经济状况恶化,男方承担全部房贷并将女方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朱继科法官认为双方矛盾存在调解的可能,遂多次联系双方进行调解,终于让双方当事人都得到了满意结果,签订了调解协议。朱继科在多次调解中发现,双方矛盾症结不仅是表面上的财产纠纷,还在于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教育认识偏差、争吵和母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缺位,这些都给孩子心理带来负面影响。于是在签完调解协议后,朱继科又用和自己孩子相处的小故事,与当事人分享交流沟通的技巧,希望双方能在孩子面前和平共处。没过多久,男方发来感谢短信,女方将一面写有“救弱势、护人权、合党心、顺民意”的锦旗送到法院。朱继科说:“这面锦旗和这条短信,激励我在少年家事审判工作中,以真心换真心,将家里事儿解决到底。”
4
细致入微,聚光汇芒
闫华伟:周口中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重点不仅要放在审判过程和结果上,更要放在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心关爱上。在办理一起强奸未成年人案件时,闫华伟发现原本平时乖巧的被害人小梅在案发当晚十点却独自外出,为了精准掌握案件前因,找准帮扶突破口,通过小梅母亲得知小梅是和前夫所生孩子,前夫被判刑入狱多年,案发当天小梅正是因无意中发现自己的身世,才一气之下离家出走。此外,母亲和继父因为本案也出现感情裂痕又离了婚,刚满10岁的小梅只能和姥姥相依为命,姥姥年事已高且还有两个年幼孙子需要照顾。闫华伟在公正高效办理本案的同时,深切同情小梅的不幸遭遇,想方设法给予关心帮助,带领庭室女干警着便装、不开警车实地看望。女干警带着提前购置的衣物、学习用品,与被害人聊天沟通,闫华伟到被害人姥姥家、村委和民政所,帮助申请司法救助,协调转学事宜。现在小梅学习进步很大,性格逐渐开朗。前不久小梅的姥姥还向闫华伟表示感谢。闫华伟始终秉持一个信念,作为少审法官,要敢于对抗世间邪恶,也要为弱势群体带来温暖光亮。
5
心怀大爱,情法交融
张瑞明:博爱法院许良法庭庭长
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问题,是关系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的身边事,也是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要紧事。在一起变更抚养关系案件中,李某与丈夫王某因女儿的抚养权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诉讼,张瑞明发现这是一起关乎三个家庭的难题。丈夫王某因刑事犯罪正在服刑,母亲李某已经再婚,孩子平时生活起居由年迈的祖父母照料,学习问题只能通过远在外省的姑姑来辅导。案件审理研判必须情与法兼顾,既要考虑孩子是狱中父亲的唯一念想,祖父母对孩子数十年如一日的悉心照料,又要兼顾母亲及时照顾女儿的心愿。张瑞明与村委会、妇联等积极调解,释法说理,案件未经判决即成功化解。为了让各方安心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继续由祖父母抚养,母亲李某享有探望权。案件矛盾化解后,张瑞明定期进行家庭回访,关心孩子成长状况。张瑞明的孩子经常说:“你好像不是我一个人的妈妈。”“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张瑞明将她的母爱、大爱更多倾注在家事少审工作中,让困境未成年人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力量。
6
着眼实效,全面护航
郑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郑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始终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权益保护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用专业化审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用延伸帮教指引迷途少年归航,用精准普法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如办理的尚某某奸淫、猥亵幼女案,经最高院核准,尚某某被执行死刑。建立服刑少年回访档案,完善回访机制;引入专业社工和心理咨询师,帮助未成年被害人修复心灵创伤;联合成立爱心帮扶基地,强化对涉罪失学失业失管未成年人缓刑后的技能培训,助力罪错未成年人回归正常生活。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向责任部门发出多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司法建议,助力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不断完善。不断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模式,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易受侵害的不同群体设立未成年人司法关爱示范点;创作推出法治教育系列漫画图书、情景短剧、微电影;精选典型案件,持续开展巡回审判进校园等旁听庭审活动,努力让更多的孩子在踏入社会前感受真实的庭审,不断培树青少年法治信仰和法治自觉。
来 源:省法院少审庭
供 稿:姚 红
审 核:赵传保、李会军
编 校:赵鹏博、贾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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