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9月,郑某先后两次来到母亲陈某的住处,以暴力威胁向陈某索要钱款,期间还对陈某进行了辱骂殴打。70多岁的陈某无奈向公安机关报案。10月,为避免进一步被儿子伤害,陈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裁定准许人身保护。
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本案中,被申请人作为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不但没有孝敬母亲,反而以殴打、威胁方式索要钱财,不仅违背了法律规定,也有悖于人伦,法院应对该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同时,本案申请人作为老年人,无论是保留证据的能力还是自由行动能力,均有一定局限性。人民法院充分考虑这一特殊情况,与当地公安、街道联动合作,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为及时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织起了一张安全网。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文案:马欣
视频制作:陈政
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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