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本报从广州市增城区政府获悉,由于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且未能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做好纠纷调解和工资支付工作,不能认真履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不积极主动配合调解,导致工人情绪激动,造成较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日前,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全区通报批评。

本报注意到,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近日发布关于对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通报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夏埔村、水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二宗工程施工总承包由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政府作为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近日该单位因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且未能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做好纠纷调解和工资支付工作,不能认真履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不积极主动配合调解,导致工人情绪激动,造成较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

为切实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增城区社会和谐稳定局面,进一步做好增城区水务建设工程领域治欠保支工作,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决定对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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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发现,2024年11月8日,8名工人到增城区水务局反映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约9.6万元,增城区水务局及建设单位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到场核实工人工资和做好工人信息登记,但因施工单位未能及时做好工人工资核查和发放工作,导致工人在区水务局聚集讨薪,集体上访,造成了不良舆情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实事求是,对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不良行为按照履约评价和市场行为评价标准进行扣分并上传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管理系统。此外,由新塘镇人民政府牵头,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对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罚。本报还注意到,增城区水务局决定对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将通报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54-11-12,法定代表人为王伟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190435100U,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50号,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股权穿透图显示,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下属企业。(文|中国基建报 刘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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