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罗蕊 周兰兰

“法官,我担心被告转移财产,我要申请财产保全。”8月29日,周某作为一起中介合同纠纷的原告,向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案件承办法官审查后依法采取民事执行前的财产保全措施,迅速冻结了被执行人的账户。得知账户被冻结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积极履行义务,希望法院尽快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在承办法官看来,被执行人由“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的态度转变,表明了执行工作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涪城法院紧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踔厉奋发、全力攻坚,不断推动执行工作取得新突破。2024年1—9月,涪城法院共执结首执案件8436件、恢复案件1760件,执行到位金额达29.76亿元,首次执行案件完毕率提升至40.74%、到位率提升至63.85%、终本率下降至7.3%、恢复案件到位率提升至71.61%。

护发展、显担当

全力保障中心大局

“感谢法官,这次执行给金融机构解决了大问题。”近日,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商业银行”)的负责人和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农商行”)的负责人来到涪城法院,分别为执行法官送来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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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四川省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两位相关负责人分别为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送来锦旗 供图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四川某集团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归还全部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2023年10月,绵阳商业银行和绵阳农商行向涪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查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四川某集团与重庆某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虽然双方债权的具体金额需要由判决结果进行确定,但是根据另案判决情况,涪城法院认为本案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有效,随即指派专人前往债务人重庆某置业有限公司与诉讼担保人交通银行深圳支行,对四川某集团的应付债务予以冻结。2024年7月8日,承办法官得知四川高院已经作出终审判决,即确定重庆某置业有限公司应当向四川某集团支付本金金额为1.75亿余元。2024年7月11日晚9时,经过积极协调与沟通,重庆某置业有限公司将相应款项转入涪城法院。

该批涉金融机构纠纷案件的顺利执结是涪城法院以法治力量服务金融安全,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生动缩影。在执行工作中,涪城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聚焦地区重要民生项目、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涉公法债权执行案件、终本清仓、交叉执行等专项行动,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力度、严举措

真金白银兑现权益

“法官,我错了,我愿意履行。”近日,涪城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两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并“特邀”9名被执行人旁听庭审活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案件宣判后,审判长对到场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法律宣讲,并向旁听席上的被执行人重点普及“失信惩戒机制”等相关法律知识,告诫被执行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宣讲活动及“一对一”约谈活动结束后,两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全部案款,6名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现场拘留一名被执行人。

涪城法院坚持“无强制非执行”理念,持续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2024年1—9月,该院将521名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4831名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高消费措施,拘留60人、罚款34人,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15人,判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7人,打击人数占绵阳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绵阳法院”)二分之一以上。2024年3月以来,该院实质化运行“执行110”模式,累计出警139次,对20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促成44起案件执行完毕或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到位金额达145.45万元。

善创新、勤作为

不断释放改革动能

近日,湖南某公司工作人员乘坐高铁,专程将一面刻有“‘如我在诉’的能力比钢铁还要硬”的不锈钢“锦旗”送到涪城法院终本管理团队执行法官的手中。路人纷纷驻足拍照记录。

此前,在湖南某公司与甲公司执行案中,承办法官因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被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随后,涪城法院终本管理团队根据甲公司在执行前将债权出售给乙公司的反常行为,认定该债权转让行为是被执行人为了实现规避执行目的而实施的恶意行为。事实证明,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邓某意图用债权转让方式规避法院执行、回笼资金。最终,在两地法院协同联动下,案涉200万元执行款被全部冻结。邓某涉嫌规避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已分别移交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和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法院。

涪城法院始终围绕“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在四川省率先开展“执前保全”,探索“执前保全+执前督促”新机制。2024年4月25日该项工作机制实施以来,促成被申请人主动履行完毕案件33件、双方达成和解案件56件、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案件158件,相关经验文章在四川省有关媒体上宣传并推广。该院组建全市首个终本案件单独序列管理团队,对终本案件进行集中管理,截至2024年9月,终本出清案件为5603件,占绵阳法院案件32.04%,出清率为30.97%。该院创新“案款三端”管理模式(案款“前端管理”“中端提醒”“末端问效”模式),案款支付时间进一步缩短,在案款数量位居绵阳市第一的情况下,该院案款支付时效仍位居绵阳法院前列。

下一步,涪城法院将紧盯“质效指标稳中有进、重点工作成效显现”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紧盯短板弱项,科学统筹开展工作,大力推进执源治理、交叉执行、执破融合、终本清仓四项重点工作,确保向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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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21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55期

编辑/孙敏